桃園市某診所吳姓醫師,涉嫌虛構病患病歷、開立不實管制藥品處方箋,藉此囤積逾二萬顆含有第三、四級毒品成分的美得眠、使蒂諾斯等安眠藥錠轉售毒販牟利,桃園地檢署偵結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起訴,求刑十二年、併科罰金一千三百萬元。
桃園地檢署二十七日表示,全案是由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辦魏姓男子販毒案時,發現該案毒品來源竟為桃園市觀音區某診所醫師,由於事涉醫師涉嫌販賣管制藥品,事態嚴重,檢警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桃檢表示,該診所負責人為六十五歲吳姓醫師,明知含有第三級毒品氟硝西泮成分的「美得眠」藥錠,以及含第四級毒品佐沛眠成分的「使蒂諾斯」藥錠均為管制藥品,卻藉由不知情病患前往就診時,假開不必要的藥物處方箋、虛偽造冊,藉此取得管制藥品轉售他人牟利。
桃檢今年四月十五日指揮台北市刑大會同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至吳姓醫師經營的診所執行搜索,當場查扣使蒂諾斯藥錠二萬一千九百二十四粒、美得眠藥錠八百四十六粒、處方文件及現金一千六百二十九萬三千五百元等物品。
檢方表示,吳姓醫師雖坦承犯罪,但行為已危害社會信賴關係,訊後以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販賣毒品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裁定四十萬元交保。
桃檢近日偵結,認吳姓醫師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販賣第三級、第四級毒品,以及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第四級毒品,及刑法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併科罰金一千三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