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1名國小教師阿豪(化名),先前與女同事小萱(化名)發生外遇,正宮察覺異狀後展開蒐證,進而得知兩人曾六度進出汽車旅館,又從行車紀錄器發現鹹濕對話,正宮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但法官認為,正宮求償金額過高,判阿豪及小萱應連帶賠償30萬元。
阿豪妻子主張,她與丈夫在2017年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原本婚姻生活美滿,去年她聽聞丈夫偷吃同校女同事小萱,懷疑兩人有曖昧關係,她暗中蒐證時發現,短短2個月內,丈夫帶著小萱六度進出汽車旅館。
阿豪妻子還說,她檢視行車紀錄器影像後發現,雙方以老公、老婆或寶貝互稱,內容提及「就擔心沒有讓寶貝舒服到」、「從大腿流下去,就想把你灌滿」、「到時候你就會說老公饒了我快點」等字句。
阿豪妻子認為,丈夫與小萱行為已違背善良風俗,明顯侵害配偶權,造成她的精神蒙受極大痛苦,遂要求2人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阿豪辯稱,雙方並未發生過性行為,而且他與妻子曾因家事分工、子女教養等問題發生爭執,妻子甚至提出離婚,之後兩人婚姻諮商也宣告失敗,夫妻關係早已名存實亡。
法官認為,阿豪與小萱互動明顯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但正宮求償100萬元仍嫌過高,遂判2人連帶賠償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