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趙姬投資、寄居蟹管顧公司多次發行公司債引發爭議,經濟部廿八日出手釐清非公開發行公司私募公司債的卅五人限制,明定同一家公司不論分幾次發行,只要公司債尚未到期,各次私募的應募人數就要合併計算,總人數不得超過卅五人;同一名投資人若參與同一家公司的不同次私募,則只算一人。

公司法規定,非公開發行公司私募公司債,除金融機構應募者外,私募人數不得超過卅五人。但是,公司法過去並沒有明確規定,若公司分次發行多檔公司債,卅五人是否重新計算,因此,就可能發生每一檔都找卅五名投資人的情況,導致投資人數不斷增加。

經濟部昨發布最新公司法第二四八條第三項解釋令,明確規定自發布日起,非公開發行公司各次私募、且尚未到期的公司債,應合併計算應募人數,總人數不得超過卅五人。

舉例來說,一檔公司債尚未到期,若已有廿名投資人,第二檔就只能再找十五名不同的投資人;只要前面的公司債還沒到期,投資人數就必須維持在卅五人以內。

對過去已辦理多次私募公司債、投資人合計已超過卅五人的公司,經濟部表示,在這些公司債尚未到期前,就不能再進行新的私募公司債。

至於同一名投資人如果參與不同次私募,經濟部則採「一人一計」原則。

經濟部官員解釋,這項規範主要是防止非公開發行公司透過多次私募規避卅五人上限。若每一檔都能重新計算卅五人,則當公司發行一百檔公司債,就可能累積三千五百名投資人,與私募原本只針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的制度目的不符,也可能產生實質上向不特定大眾公開募集的疑慮。

經濟部強調,這次不是要把非公開發行公司的籌資管道「掐死」,而是在企業籌資彈性與投資人保護之間取得平衡。對新創及中小企業而言,如果確實有投資人認同公司發展、願意持續參與不同次私募,仍可在卅五名不同投資人的範圍內進行。

除了緊急祭出解釋令,經濟部也將與金管會合作,強化非公開發行公司私募公司債的相關資訊揭露。

官員表示,公司債目前採事後報備制度,投資人可透過金管會網站查詢,但資訊分散,一般投資人不容易掌握,未來,將強化相關資訊內容,包括公司資本額、財務狀況,以及該次發行公司債的籌資用途,讓投資人可以更快了解公司究竟需要多少資金、資金要拿來做什麼,以及公司的財務體質,再決定是否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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