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檢署偵辦嘉義縣大埔鄉公所採購弊案持續擴大,檢方進一步查出大埔鄉長吳明勳涉嫌向親弟購買伴手禮再持假單據核銷,甚至為償還公所積欠社區協會的百萬貨款,指示下屬以假單據核銷公款抵債,嘉義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依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向法院追加起訴吳明勳、其胞弟及3名課長共5人,並請求與審理中的貪污案併案審理。
檢方調查指出,吳明勳從2018年底起擔任大埔鄉長,明知公所採購應循合法程序,卻涉嫌違法向其胞弟經營之生技公司採購滴丸等產品充當公務伴手禮,為規避《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核銷規範,吳明勳涉嫌與胞弟共謀,取得外部商號空白收據,填載不實品項與金額後交由公所人員核銷,共計核銷23筆、金額達24萬8420元。
此外,大埔鄉公所長期向轄內社區發展協會採購農特產品,累積積欠貨款達百萬餘元。吳明勳為清償欠款,涉嫌多次召集各課室主管,指示各單位在年度預算額度內,利用該協會提供的空白收據填載不實內容辦理核銷,累計核銷73筆、共175萬8805元,款項全數挪作抵償公所欠款之用。
檢察官認定,吳明勳、其胞弟及公所侯姓、紀姓、游姓課長等5人,涉犯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因與嘉義地院審理中之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具相牽連關係,已依法向法院追加起訴並聲請併案審理;其餘涉案之課室主管與基層同仁10餘人,檢方考量情節則另為緩起訴處分。
回顧全案,吳明勳從2020年起到2025年10月間,藉由鄉公所發包「大埔藍色公路遊憩廊帶計畫標案」、「公所辦公廳舍改建」等工程,涉嫌洩漏底價圖利廠商、索取賄賂,並與胞兄、胞弟聯手詐領公款逾1113萬元,檢方已於今年2月依貪污及詐欺取財等罪嫌將吳明勳等人起訴,目前正由嘉義地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