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車模界林志玲」之稱的蔡語芯去(2025)年施打牛奶針後昏迷,家屬忍痛拔管,閨蜜團衝醫院跪求「再等等」。閨蜜之一的辣模翁子涵在社群軟體發限動,痛斥「親媽媽親哥哥只圖她的錢,不願拿錢救她」,被依誹謗罪起訴。新北地院開庭時,翁子涵主張聽過蔡女男友和哥哥的談話影片,因憤恨不平才撰文,但法院發現她發文時根本沒拿到影片,由於缺乏合理查證,日前判處4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蔡語芯因為長期失眠,去年5月25日到法瑞診所,由整形名醫吳紹琥幫忙打牛奶針,沒想到卻昏迷不醒送入台大醫院搶命,家屬6/12忍痛決定拔管,但蔡語芯的閨蜜團卻連PO多部影片,包括在醫院跪求蔡女的媽媽、哥哥不要放棄。
辣模閨蜜翁子涵在IG兩篇限動寫下「妹妹還在呼吸還在流淚,你就急著發包包照片說是她的遺物,真正怕她醒來的是你,不是醫生,如果你真的有錢,幫你妹付個19萬卡費會怎麼樣?別說你愛她,你做的事,全世界都在看。」、「親媽媽親哥哥只貪圖她的錢 也不願意把她的錢拿來救她給個機會都不給,奉勸大家生前立好遺囑。」
她又在臉書連發三個限動「她媽媽和哥哥非常急著花Tina的兩間房子和1000多萬以上的賠償金額。」、「我們親眼見到,事情不是單純的醫療決定,在賠償金談妥之後 決定拔管的速度 快到讓所有還在為她祈禱的人措手不及…」、「一個懷胎10月生他的媽媽,一個從小長大的哥哥,為什麼只想拿錢不想救她。」
蔡語芯的哥哥提告,翁子涵反轟對方「心虛了。」但新北地檢署認定翁子涵所言不實,將她依誹謗罪起訴。

新北地院開庭時,翁子涵坦承有發文但沒犯罪,她辯稱,發現蔡女的男友和割割在律師事務所討論發律師函給醫師,還談到「趁機會幫你要到好價錢,賠償的價錢」、「等你入袋為安」、「拔管,你錢已經到手了」、「你先拿到錢再說」等言論,她看完錄影內容後覺得憤恨不平才會發表言論,這些說法有憑有據。
一審則認為,翁子涵的言論顯然是指控蔡女胞兄貪圖蔡語芯的財產、賠償金而放棄治療,足以讓看到限動的網友對蔡兄產生負面印象。
不過,翁子涵雖辯稱有看過蔡兄在律師事務所和律師討論的影片,但她提出的對話紀錄顯示,在6/15才有朋友傳送上述影片,也就是說,她在6/15之後才可能看到影片,可是她早在5/30到6/13間就發過4篇文。
此外,她也承認發第1篇限動時,蔡語芯還在加護病房,當時她為蔡女打抱不平,而她發表第2篇限動時沒有依據和查證,因為網路上都是這樣流傳,至於第3到5篇限動的來源都是朋友、好姊妹。
一審認定,她聲稱是看過影片後才撰寫文章,所述不可採信。
此外,蔡兄在檢方出庭時也證稱,妹妹打牛奶針昏迷後,到院急診前就沒有呼吸心跳,轉到加護病房後昏迷指數只剩3,後續確定腦死。由於情況持續無法好轉,醫院遂在6/5和家屬協商是否拔管或安寧治療,家屬因此在6/12決定移除呼吸器。
蔡兄強調,翁子涵的言論導致他遭網暴,事實上,醫美診所有提過500萬元和解金,但遭他拒絕,後續家屬也對診所提告。

一審比對相關資料,認定蔡兄說法可信,反而認為翁子涵攻擊蔡兄貪圖妹妹的財產和賠償金而放棄治療,並不是事實。翁子涵雖然主張,很多資訊來自網路及好姊妹間的耳語,但一審認為不屬於合理查證。
一審認為,翁子涵雖然是蔡語芯的朋友,只因不滿蔡兄和蔡母的醫療決定,就草率使用社群媒體發布限動誹謗蔡兄,已經貶損蔡兄名譽。而且翁子涵本身經營自媒體,應該知道誹謗言論的散布力和影響力很強,一經發表,往往會對被指控者的名譽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害,本案也確實導致蔡兄遭網路攻擊。
一審考量翁子涵自陳為高中畢業的智識程度、月收入約20萬元及相關家庭、生活情況,決定判她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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