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館長」陳之漢去年與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創業夥伴、前總監吳明鑒撕破臉,吳明鑒於臉書公開載有館長個人資料的合夥契約書,挨告違反《個資法》,新北地院近日判處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全案源於2025年11月間,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元老級幹部吳明鑒、李慶元等人與館長決裂,跳出來指控創業時館長「根本沒出一毛錢」,並質疑館長熱衷政治導致本業虧損,還試圖尋找大陸金主投資稀釋經營團隊股權,另外還宣稱館長曾要求助理與館嫂發生關係等等。
當時吳明鑒一度在臉書PO出合夥契約書翻拍照片,顯示其他5名股東出資400萬到1500萬不等,館長僅出資300萬,但契約書上面竟直接秀出館長的住址、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當場「個資裸奔」,館長對此提告。
吳明鑒在偵查中坦承犯行,新北地檢署依違反《個資法》起訴。新北地院審理認為,吳明鑒嚴重侵害館長資訊自主決定權及隱私權,考量犯後態度尚可,判處吳明鑒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更多中天新聞網報導
知名房仲疑違反個資法 門市遭搜索帶走3人
知名房仲疑違反個資法遭搜索 檢方複訊後聲押3主管
南港警私查個資賣郭哲敏 檢複訊後聲押法官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