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一名李姓男子,去年11月邀友人小美(化名)夫妻及石姓父子檔到口湖鄉一處宮廟進香,並於當晚同住香客大樓,當晚小美因酒醉提前回房休息,慘遭李男脫褲硬上,小美丈夫接獲通知後,衝進房間痛毆李男,並報警提告。法院審酌李男雖有意願和解並賠償,但遭小美夫妻拒絕,依乘機性交罪判李男3年3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25年11月15日,李男邀請小美夫妻檔及一對石姓父子檔前往雲林下崙一處宮廟進香,當晚一同在香客大樓過夜。晚間眾人在香客大樓內飲酒聊天,期間小美因不勝酒力被其他友人攙扶回房休息,李男竟趁小美酒醉意識模糊之際脫褲硬上得逞,同房的石男兒子發現異狀,趕緊通知小美丈夫,全案因此曝光。
事後小美作證,當天跟一群朋友到宮廟進香,從白天就開始喝酒,到了晚上又在房間外繼續喝,自己喝到斷片,也不知道怎麼回房間的,根本沒發現李男進房間,直到丈夫衝進房內毆打李男,她才慢慢醒來。印象中有人壓在她身上,她有哭、有尖叫,但被摀住嘴巴,自己因酒醉無力反抗。
法官審酌,李男趁小美酒醉性侵得逞,害小美身心受創,考量李男坦承犯行,也有意願賠償小美,但小美夫妻無調解意願,調解無法成立,且李男賠償金額相較於其犯行,無法彌補小美所受創傷,依乘機性交罪,判李男3年3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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