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參與民主派初選47人案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去年6月在獄中被起訴,指他涉嫌與人在境外勾結危害中國國家安全。案件今(2)日在香港高等法院進行答辯及判刑程序,預計審理一整天。而他原本預計2027年刑滿出獄,這次判刑有可能遭延後出獄時間,甚至終生監禁。
黃之鋒曾任香港眾志秘書長,眾志是2016年由黃之鋒與前香港立法會議員羅冠聰等人創立的政黨,主張香港民主自決,是香港近年最具代表性的青年政治團體之一;2020年《港區國安法》通過當天,該黨宣布解散。
香港檢方指控,黃之鋒與羅冠聰及其他身分不明人士,在2020年7 月至11月間共同串謀,要求外國政府或組織對香港或中國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此罪名屬於《國安法》所定義的「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一旦罪成,最低可判監 3 年,情節嚴重者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根據港媒《法庭線》報導,香港司法機構已在庭外公告,今日開庭將開放211個旁聽席,其中正庭29席,其餘約50張為後備候補籌號,反映社會對此案的高度關注。
黃之鋒自2020年11月因另一宗「反送中」運動期間包圍香港警察總部的案件認罪還押,其後又因參與民主派初選案(俗稱「47 人案」)被判囚4年8個月,至今已被關押超過 2100天。若不計此次新增的國安法勾結罪指控,且獄中表現符合減刑資格,他原訂最快於2027年1月刑滿出獄;但這宗新案的判決結果,可能使他的刑期進一步延長。
案件中被指與黃之鋒共謀的羅冠聰,是香港眾志創黨主席。他在《國安法》正式生效前一日(2020年6月30日)宣布退黨,並隨即離開香港。目前羅冠聰遭香港警方國安處通緝,懸賞港幣100萬元(約新台幣400 萬元)緝拿,罪名包括「分裂國家」及「勾結外國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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