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控觸犯《港版國安法》的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今(2)天在高等法院答辯時再次認罪,法庭押後案件擇日宣判刑期,最高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終身監禁。

《港版國安法》實施後,當局拘捕多名參與2020年立法會初選的泛民派人士,47人被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被稱為「47人案」,其中黃之鋒因「串謀顛覆國家政權」,2024年被判4年8個月,目前正在服刑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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