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櫃股票波動太大,未來盤中將被強制「踩煞車」!櫃買中心修正興櫃股票買賣相關規定,新增「暫緩交易」機制,自明(116)年2月22日起,興櫃個股盤中加權平均成交價較前一營業日漲跌達30%以上,將暫緩交易30分鐘;恢復交易後若進一步達50%以上,則暫停交易至當日收市。
櫃買中心(2)日公告修正興櫃股票買賣相關規定,主要是針對興櫃市場股價短時間劇烈波動增加一道交易降溫機制。由於興櫃股票不像上市、上櫃股票設有一般每日漲跌幅限制,為強化市場價格穩定及投資人保護,因此在現有「暫停交易」制度之外,再新增「暫緩交易」措施。
依照新制,自明年2月22日起,興櫃個股盤中加權平均成交價,如果相較前一營業日加權平均成交價上漲或下跌達30%以上,將暫緩推薦證券商議價點選成交30分鐘,時間屆滿後再由交易系統自動恢復交易。
不過,恢復交易不代表當天就不會再次觸發管控。如果個股恢復交易後價格持續大幅波動,加權平均成交價相較前一營業日進一步上漲或下跌達50%以上,則將觸發現行「暫停交易」機制,直接停止交易至當日收市,等於對短線股價異常波動設下第二道防線。
此外,櫃買中心也將要求發行公司配合資訊揭露。個股一旦觸發暫緩交易,櫃買中心將通知發行公司,原則上須在下一營業日交易開始2小時前,公告公司財務、業務狀況,讓市場及投資人能掌握公司最新資訊,降低資訊不對稱可能造成的交易風險。
除了盤中新增30%暫緩交易機制外,這次新制也同步調整興櫃股票登錄初期的委託價格規範。現行投資人委託申報價格,不得超過下單當時全體推薦證券商最佳買賣報價均價上下30%,但興櫃股票登錄後首5個營業日原本不受這項限制。
修正後,價格管控將從興櫃股票登錄首日起直接適用,也就是掛牌前5個營業日不再享有排除規定,新措施預計自今年9月21日起先行上路,進一步降低興櫃股票掛牌初期價格大幅偏離合理區間的情況。
推薦證券商造市義務也同步調整。當個股觸發暫緩交易並恢復交易後,推薦證券商連續報價的重新輸入期限,將由目前3分鐘延長至10分鐘;若個股達到暫停交易標準,推薦證券商股票庫存不足的改善期限,也由1個營業日延長至3個營業日。此外,達到暫緩或暫停交易標準的個股,證券商當日不得向櫃買中心申報改帳。
由於新制涉及交易系統調整,因此採分階段實施,其中公司財務業務資訊揭露及改帳處理原則自公告日起實施;興櫃登錄首5日價格管控自今年9月21日上路;最受市場關注的「漲跌30%暫緩30分鐘」及推薦證券商相關造市義務調整,則自明年2月22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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