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林姓地主2023年間誤入仙人跳陷阱,遭犯罪集團設局誘騙與女子發生關係,事後遭數名男子闖入動粗並強索500萬元本票,被害人被迫以名下土地貸款交付376萬元,林男事後不甘受損,向涉案的林姓主嫌等5人提起民事訴訟求償450萬元;案經宜蘭地院審理後,判處5名被告應連帶賠償36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該仙人跳犯罪集團以林姓及邢姓男子為首,自2023年6月至10月間,鎖定特定對象,安排年輕女子邀約前往KTV唱歌飲酒,藉機色誘上床後,再由同夥扮演「假老公」破門恐嚇取財,警方深入追查發現共有10人涉案,期間已知有3人受害,其中僅林姓地主交付鉅款,其餘2名被害人則未付款;刑事部分,宜蘭地院已於2025年9月及2026年7月分別判處涉案共犯3個月到1年2個月不等徒刑。

林姓地主主張,2023年6月28日晚間,林姓主嫌夥同林姓及鄭姓女子邀約他至礁溪某KTV聚會,席間鄭女佯裝不勝酒力,由他陪同返回女方住處,鄭女刻意未將房門上鎖;待兩人發生關係後,田姓男子隨即率2名同夥闖入房內,自稱是鄭女丈夫並對他施暴,逼迫簽下面額500萬元的本票。

林男心生畏懼,案發10天後以名下土地向融資公司辦理質押貸款400萬元,扣除手續費及利息後,將實拿的376萬元全數交給林姓主嫌分贓,由於金額仍有不足,林男當下另簽立100萬元本票,事後未再付款。

林男主張,自己因此蒙受400萬元財產損失,並依此請求50萬元精神撫慰金,合計向涉案5名共犯求償450萬元,法官審理後,考量案情各項事證及雙方經濟狀況,判決林姓主嫌等5人應連帶給付3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