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一審遭判刑十七年。二審高等法院八日首度開庭。柯文哲否認犯罪;檢方則認為柯文哲侵占政治獻金量刑過輕,請求重判。

高院首度傳喚柯文哲出庭。公訴檢察官邱文中、梁光宗與王貞元表示,柯文哲及李文宗將政治獻金中的一百萬元用於投資邱復生規劃開創的新媒體營利事業,相關契約可作為證據;政治獻金依法不得作為商業使用,一審判決柯文哲等人此部分無罪並不妥適,請求二審法院撤銷原判決改判有罪。

檢方另主張,柯文哲與李文宗、李文娟利用木可公司侵占原屬政治獻金性質的款項及政治獻金剩餘款六千一百三十四萬餘元,不僅侵害財產法益,也侵蝕政治獻金制度公信力,一審量刑明顯過低,請求二審重判。

至於被告端木正部分,檢方表示,其計畫性虛構不實交易並出具虛偽報告背書,具有雙重欺罔性,因此就量刑部分提起上訴請求加重其刑。

柯文哲庭上表示,他仍做無罪辯護、否認犯罪,並主張檢方上訴沒有理由。李文宗針對公益侵占罪部分也否認犯罪,李文娟也否認犯罪。

端木正與辯護人則表示,一審時否認犯行,但二審已改為認罪,量刑基礎已有改變,請求法院從輕判處得易科罰金之刑並宣告緩刑。

柯文哲庭後表示,司法應該要有一定的程序、標準,不應該雙標。京華城案本來應該要無罪推定,結果先把他抓起來,先定罪名,然後再開始找證據、編故事,這就是典型的「先射箭再畫靶」。

他說,司法系統對他的追殺到現在沒有停止。這次檢察官的態度就是這樣,凡是一審判無罪的全部都要求有罪,凡是有罪的要求從重量刑,反正就是一定要追殺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