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政策的最大特色就是,為德不足。主要的大政策在堂堂宣示下產生,卻虎頭蛇尾,無一例外。社會住宅政策很不幸的,也可能會淪為同樣命運。
1970年以前,國民政府對住宅的態度是自由放任,台北市為臨時首都,一個暫時的地方,因此沒有長遠的願景和規劃。政府提供的少量國宅,優先照顧政府的忠誠者和因為拓寬馬路拆遷的安置戶。政府對住宅的干預很少,放任非正式部門的發展。從早期大量政治難民湧入城市,到後來的經濟發展的城鄉移民,住宅不足只好放任違建。違建、標會和地下金融,是一般人為了解決居住問題,自發找到的辦法。
國民住宅的出現是因為國民黨在台的合法性危機
1970年代台灣退出聯合國,外交孤立和統治合法性危機,國民政府在社會政策和住宅政策,做了一個大轉變。1976年開始國民住宅六年興建計畫,宣示在1976 到1982 年興建十萬戶國宅,但只有興建了67,794 戶,原因為土地取得的困難。國民住宅政策,和後來各種賣斷的國宅,通稱樂透國宅,以前叫做愛國獎券國宅,因為轉賣就可以賺兩百萬,等於中了愛國獎劵的頭獎。雖然國宅剛開始有轉賣的限制,必須等兩年,兩年其實很短。
國宅政策是一個大錯誤,因為國宅和連帶的土地都私有化,許多市中心的土地來自眷村,因此,軍人家庭得到幾乎免費的國宅,眷村原本是國家的財產,但改建國宅之後,這些都市的精華公有土地消失。而且,剛開始針對中低收入戶,但國宅不便宜,所以承購資格便一直放寬。看看現在在中正紀念堂附近、在大安森林公園旁的國宅,價格已等於昂貴的豪宅。台灣的住宅政策就是這樣的基調,用大量的公有資源,補貼不需要被補貼的人。或是讓大家來個樂透,這就是大有為政府的德政。
虎頭蛇尾的國宅政策,後來也加了獎勵民間興辦來收尾。跟現在的社會住宅一樣,獎勵民間,推給窮哈哈的愛心第三部門,政府收手,給執政者一個下台階的理由。
給貧民居住的政策更慘。1973年執行「安康計畫」,擴大給貧民住的出租住宅,這些平價出租住宅都有美麗的三民主義名字,也是國民政府宣稱的理想社會。當時,這些平價住宅蓋在台北市的邊緣地帶,例如墳墓區、田中間,剛開始貧民遷入不踴躍,神奇的是,三十年後這些給貧民住的平價住宅變成在都市的精華土地,雖然要排隊進住的低收入者很多,但2048戶的數量,在安康計畫停止後,從此就沒有再增加過。這些平宅,後來被形容為台北的貧民窟,其實,和周圍的破爛的大樓公寓比,這些平宅其實整齊乾淨,又有比較多的公共空間, 開放樓梯間的設計,通風、鄰里互動容易、維護成本低。這些平宅漸漸被改建為社會住宅,走入歷史。台北市的貧民,再也找不到這麼便宜,可以長久居住的地方。貧窮的人有大比例的老病殘,脫貧的可能性很低,除非中了樂透。
平價住宅救起了很多兒童,特別是單親家庭的小孩。單親家庭是最有可能脫貧的一群人,只要小孩被好好照顧,長大就可以幫整個家庭脫離貧窮。很多的小孩跟賴總統的成長過程很像,小時喪父,被辛苦的母親撫養長大,很慶幸的是,平宅救到這群小孩。很難想像,如果賴總統沒有萬里的老家提供一個穩定住處,他有沒有可能考上建中,之後成為總統? 如果小時候要一直搬家,被房東趕來趕去,無法專心讀書,要變成總統的可能性真的很低。
民主化之後,新自由主義變成台灣政策的基調。政府的角色在於扶植市場,降低直接干預的角色。從供給面,國家不再直接提供住宅,改成從消費面的補貼,提供低利購屋貸款,2000年之後所有的國宅單位裁撤,除了眷村改建,國家不再直接興建國民住宅,貸款變成主要政策。2007年民進黨政府開始執行租金補貼政策,以補貼低收入租戶為先,讓他們在租屋市場中生存,這想法也是有美國國宅政策改變、以租金為主的轉變有關。
私有化、政策鬆綁、民營化、第二部門和第三部門主導,因為私部門比較有效率等等,都是新自由主義的思潮,這個原則在台灣能夠很快被接受,是因為剛開始是為了減少國民黨對經濟和社會的控制,還有以前威權政府下養成的公務體系,只想當官不服務人民的惡習。
然而,大家都沒有想到的是,賠錢的生意不會有人做,讓市場、營利的私部門像建商可以運作,就是讓他們賺錢。為了保障私部門賺錢,政府給予大量的獎勵和補貼,這些獎勵和補貼,遠大於給窮人和沒有房子的補貼。
監察院於2022年的國有土地使用檢討報告中提出,《都市更新條例》第46條規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公有土地及建築物,應一律參加都市更新,卻沒有檢討這必要性,等於鼓勵私部門開發故意選在公有地旁的圈地。到2023年為止國有土地參與的都市更新案件中,國有土地過半的案件有19件,14件由私部門主導,這些更新都是在國有土地愈來愈稀少的台北市和少量在新北市。國有土地雖然眾多,但建地只有3.76%,民間透過都市更新、產業創新園區等開發方式,以小吃大、蠶食鯨吞國有地時有耳聞。
沒有過半國有土地的更新案也很多。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就是最佳寫照,讓我們看到高級化的門禁社區對都市的改變,這些更新大部分都加入國有地、有容積獎勵,等於政府補貼許多公共的資源,這樣的門禁高級大廈對都市的影響是甚麼。首先,大廈的設計沒有對周遭環境影響的考量,這些設計令人懷疑台北的都市設計標準是怎樣訂定。很多沒有騎樓,和原來的都市設計斷裂,許多的車庫出口,直接由羅斯福路進出,推動這麼多年的無障礙環境、腳踏車道、機車停車格,但這些豪宅的車庫,就直接從砍入這些人行、腳踏車道。豪宅有些根本不需要一樓店家的店租支持,所以有些只有一個社區完全無法進入的豪華大廳堂。
文化大學的鄭人豪老師曾開玩笑說,台北市根本不需要談15分鐘的城市,因為這些豪宅的住戶,開著外面看不到車裡的人的高級轎車。在工作和家之間穿梭。用24小時輪班的大量警衛,把周圍社區隔絕在外,不要跟社區互動。台北市羅斯福路三、四段,因為房租貴、人潮減少(當然,豪宅只帶來少數和社區隔絕的富人),原有商圈的活力喪失,也很難找到一個可以舒適坐下來的咖啡廳和餐廳。
豪宅是讓都市看起來變美了,但是這個美麗卻是冷冰冰的豪宅門禁社區,扼殺都市的活力,也讓都市這一個共同空間,變成只有富有的人才可以享受,他們的設計就是要把周圍社區堵絕在外,而且也不管原有的都市紋理和周圍居民的使用。
而且,當社會住宅被視為是一個會賠錢的政府負擔時,沒有人會問,我們對這些豪宅和創新園區的補貼有多少,公有地和容積的補貼,他們對社會、社區的回饋有多少。這些給私人、豪宅的補貼補貼的數據,非常有可能遠遠超過在社會住宅所花的錢。都市計畫和住宅政策已經是造成台灣貧富差距急遽加大的推手,最糟的是,我們卻反過來指責買不起房子的人不夠努力。政府把都市大量精華土地變成豪宅,卻沒有土地蓋社會住宅。這種不平等不言而喻。
而且,有錢的人可以進入市場變成消費者,但沒錢的人怎麼辦? 這些營利為主的私部門介入,不會照顧沒有錢的人。另外,許多基本需求,像是水和電,不能放任市場炒作,因為這是每個人維生的要素,住宅應該也是,但台灣卻沒辦法把住宅當成基本需求。也無法把社會住宅當成和公園、鐵路和公路一樣重要的基礎設施。可以遮風避雨的安全住處,是人賴以為生的基本條件,怎能放在其他的基礎設施之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