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又傳里長賄選!板橋區一名劉姓里長候選人,涉嫌贈送有投票權的里民電影票,讓他們包場看電影,以此方式行賄,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接獲相關情資後,昨天(10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前往劉男住處等地搜索,並約談劉男、劉父、候選人工作人員以及證人共26人,複訊後分別諭令劉男30萬元、劉父50萬元、工作人員5萬元交保,其中劉男與劉父限制出境、出海。
檢調接獲情資,新北市板橋區某里劉姓里長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劉男涉嫌於今年5月間無償提供包場電影票,作為賄選對價,讓有投票權的選民免費看電影,檢方認定劉男行為已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之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賄賂,而約其為一定之行使投票權罪嫌。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邱舒婕昨天(10日)指揮新北市調查處,兵分多路前往劉男住處等地搜索,並約談劉男、劉父、候選人工作人員、證人共26人,複訊後認定劉男、劉父及工作人員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且犯罪嫌疑重大,分別諭令30萬元、50萬元及5萬元交保,其中劉男、劉父並限制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