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新化區衛生局驚爆偷賣瘦瘦針,經查總計進貨780支,衛生局獲線報前往稽查時,已只剩5支。示意圖。(資料照,中央社)

衛生所竟成了瘦瘦針(GLP-1)的代銷中心!?台南市新化區衛生局驚爆偷賣瘦瘦針,經查總計進貨780支,衛生局獲線報前往稽查時,已只剩5支。涉案衛生所長吳政達坦承提供瘦瘦針給親朋好友、同事,但辯稱未從中獲利,但誇張行為仍被台南衛生局移付懲戒,並開罰10萬元。食藥署今(14)日強調,自去年(2025)10月起就將瘦瘦針類藥品納入藥品追溯追蹤管理品項,要求藥商依法按月申報藥品流向資料,今年3月更擴大稽查,當時相關資料就有提供給台南市衛生局。

食藥署指出,據台南市衛生局查核,新化區衛生所共購入瘦瘦針780支,截至衛生局查獲前,共賣出775支,均未依規定憑醫師處方箋供應,明顯違反《藥事法》第50條第1項及第92條第1項規定,裁處行為人台南市新化區衛生所長吳政達10萬元罰鍰。

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劉佳萍表示,為加強GLP-1受體促效劑注射劑的流向及使用管理,食藥署自2024年起與地方衛生局合作辦理專案稽查,並自2025年10月起將該類藥品納入藥品追溯追蹤管理品項,要求藥商依法按月申報藥品流向資料。

劉佳萍說,食藥署今年進一步擴大查核範圍,主動分析申報資料掌握異常流向,並於3月3日將相關資料提供各地方衛生局查核,其中即包含台南市新化區衛生所。食藥署後續將持續運用申報資料並加強查核,如發現違規情事,將依法查處。

劉佳萍提醒,GLP-1受體促效劑注射劑均屬醫師處方藥,民眾應經醫師診察及專業評估後,依處方及醫囑使用,切勿透過非正規管道購買或自行施打,以免因使用不當或藥品來源不明而危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