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致癌油風暴持續延燒,台中地院證實,台糖早已在5月中旬通報中聯油脂311油槽原料油檢驗出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對此,知名精神科醫師蘇偉碩提出3點質疑,經濟部和台糖立刻回答。
面對外界質疑「知情不報」,台糖在聲明中提出法律層面的說明。台糖解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條第1款中「產品」與「原料」乃分屬不同概念,中聯供貨的粗膠原油為製造食品油脂的「原料」,並非產品。該批原料因檢驗不合格被直接拒收,自始至終鉛封於賣方廠內,從未進入台糖的供應鏈、工廠或倉庫,亦未進行任何加工,因此不適用同法第7條第5項的通報義務。台糖強調這與南僑等其他業者自主檢驗「自身食品產品」發現不符規定的狀況完全不同,公司並無違法。
對此,蘇偉碩今(2)日在臉書以「關於沒有主動通知衛生單位,經濟部和台糖公司應該回答的幾個問題」為題發文,首先,5月發現中聯公司的脫膠油苯駢芘超標,這件事在台糖公司內部是否向上呈報,呈報的層級到哪裡?總經理和董事長知道嗎?
其次,台糖公司是否把這件事呈報到經濟部國營會?國營會接受到台糖公司的呈報後,是否向上呈報到經濟部本部?經濟部本部接到呈報後,是否向上呈報給次長和部長?第三,經濟部得知後,是否呈報到行政院本部,行政院本部是否向副院長和院長報告?
更多中天新聞網報導
台糖遭疑5月發現毒油沒通報!台南市府要查了
台糖5月早知苯駢芘超標?洪孟楷點關鍵:多少致癌油流入市面吃下肚
油品超標沒通報?台糖強硬反擊:品質把關向來極為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