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獲報,台北市松山區一黃姓里長涉嫌利用辦理里民活動、鄰長自強活動之便,以少報多,向區公所詐領補助款共3萬7000餘元。台北地檢署15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4路發動搜索,傳喚黃姓里長等人到案,全案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偽造文書等罪偵辦。

檢調追查,黃姓里長於2023年12月初,辦理里民活動桃園一日遊行程,每人費用1200元,可向區公所申請睦鄰互助聯誼經費補助款。卻明知參加人數僅有80人,涉嫌以少報多,向區公所提報120人參加,詐領24000元補助。

另又於同年月底,舉辦鄰長自強活動餐會,每人餐費1210元,涉嫌再次以少報多,10人參加卻提報21人參加,詐領13310元。2次活動總計涉嫌詐領3萬7310元。涉犯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偽造文書等罪。

台北地檢署15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兵分4路搜索,傳喚黃姓里長到案,及以證人身分傳訊里幹事,訊後將移送北檢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