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見圖)涉賄選、詐取公款貪污,彰化地檢署當庭逮捕並聲押謝典霖與謝家父母謝新隆、鄭汝芬。(資料照,柯承惠攝)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在今年6月23日舉辦溪湖鎮民眾餐敘活動,席開十多桌宴客,疑為其表姑、國民黨溪湖鎮長候選人陳貞妃輔選,涉犯投票行賄罪,彰化地檢署今(17)日搜索後,當庭逮捕並聲押謝典霖與謝家父母謝新隆、鄭汝芬。檢方更指出,除餐會賄選外,另又發現被告等人數次巧立名目,詐取公款私用,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將擴大追查。
彰化地檢署表示,彰化縣議會於今年6月間,溪湖鎮民眾參與餐敘活動引發爭議,檢察官持搜索票至被告住居所等9處執行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
檢方指出,經訊問後,認被告謝典霖及其父親謝新隆、母親鄭汝芬等5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
檢方補充,謝典霖等人除詐取公款辦理餐會賄選外,另又發現被告等人「數次巧立名目詐取公款私用」,共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第216條、第213條「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爰向法院聲請羈押,本案有擴大深入追查之必要。
檢方指出,認陳貞妃等7名共犯均涉犯投票行賄罪嫌,不過尚無羈押必要,分別以3萬至10萬元交保,其餘選民近10人均請回,羈押庭將於下午4點30分在地院召開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