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上網吃到飽是否等於可以無限制占用基地台資源?遠傳電信(4904)總經理井琪今(18)日表示,遠傳觀察到部分極端用戶單月行動數據用量不只超過1TB,甚至高於20TB,已大幅超出一般消費使用範圍,也可能影響同一基地台涵蓋區內的其他用戶。她強調,遠傳將從網路公平使用角度正視並管理這類「網路恐龍」,但目前尚未公布具體限速門檻或新的處理辦法。

井琪表示,以她個人的使用情況為例,每月行動數據用量約30GB至40GB,不少同仁約為40GB至50GB;即使每月使用100GB已算相當高,200GB更是重度使用。但遠傳內部數據顯示,部分極端用戶單月用量超過1TB,而且不只2TB、3TB或10TB,甚至出現20TB以上的案例。

1TB相當於1,024GB,若以一般用戶每月50GB估算,20TB約為其400倍以上。井琪直言,這已「大大超出正常使用」,甚至以英文「Abuser」形容這類濫用行為。

井琪指出,行動網路與固定寬頻不同,同一區域內的用戶會共享基地台無線資源。極端用量不論發生在哪裡,都會集中占用當地網路容量,附近住戶或其他行動用戶可能首當其衝,面臨速度或連線品質受到影響。

因此,遠傳關注的並非一般用戶觀看高畫質影音、下載遊戲或使用熱點分享,而是少數用戶長時間、大規模占用共享資源,且使用量明顯偏離一般個人消費情境。井琪認為,這涉及所有用戶的公平使用權益,「這個現象本來就應該要管理」。

她也坦言,電信商過去沒有更早、更積極處理極端用量,本身也有需要檢討之處。遠傳已有相關網路管理方式,但如何辨識及處理極端用戶並不容易,後續仍會持續正視這項問題。

井琪認為,「網路恐龍」不太可能只存在於遠傳網路,應是三大電信業者共同面對的產業問題。隨著5G用戶增加、吃到飽方案普及,以及手機熱點分享成為跨裝置上網工具,電信商如何界定合理使用、維護基地台資源公平,也將成為更受關注的議題。

不過,遠傳此次並未公布極端用量用戶數、具體認定門檻、限速標準、通知程序或終止契約條件,也沒有宣布新的管理方案。因此,目前只能確認遠傳將加強管理,尚不能解讀為業者已決定對單月用量達特定數字的用戶限速或解約。

若電信商未來要進一步介入極端用量,除了維護多數用戶的網路品質,也須清楚說明合理使用原則、判定方式及申訴程序,避免公平使用管理演變為缺乏透明度的限速措施。如何在吃到飽承諾與共享網路資源之間取得平衡,將是三大電信下一階段必須共同回答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