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縣警局邱姓男巡佐去年因偷拍女同事如廁,導致2名女警受害,邱男事後被記過、調職並移請檢方偵辦,由於邱男已將手機所錄的影像刪除,未扣得被害人如廁不雅畫面或影像,屏東地院以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論處,共2罪,併處8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臉書社團「靠北police」去年有網友踢爆,指屏縣邱姓男警潛入女廁,用手機偷拍女同事如廁,事情曝光後,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則說去年7月接獲反映時便啟動調查,並報請屏東地檢署指揮偵辦,因邱員坦承犯行並深感悔悟,縣警局隨即對邱姓員警調整服務地,並記一大過處分。

由於邱男應訊時供稱已將錄得影像刪除,檢警無法確認邱男所拍攝影像實際內容,邱男從門外縫隙以手機攝影功能朝廁所內拍攝,該縫隙狹窄,是否有拍攝到2名女警如廁畫面,難以認定,屏東地院審理後,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論處,共犯2罪,各處4個月及5個月徒刑,合併應執行8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