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年底選舉將至,檢調全力查緝賄選,新竹地檢署日前接獲檢舉,指出新竹縣峨眉鄉中盛村有2名村長參選人涉嫌花錢找選民買票,檢方獲報後隨即成立專案小組,於昨(22)日發動大規模搜索與約談,並查扣現金近4萬元。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徐姓與蔡姓2名參選人涉案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今獲院方裁定收押。

新竹地檢署指出,檢察長柯宜汾接獲情資後極為重視,立即指派主任檢察官蔡宜臻統籌,由專責檢察官沈郁智、陳芊伃主辦,並調派多名檢察官支援。昨(22)日上午,檢方指揮新竹縣警局、新竹縣調查站、刑事警察局及移民署新竹縣專勤隊等單位聯手出擊,執行2處搜索。

辦案人員在行動中一共傳喚、通知2位參選人及26位選民到案,共計28人列為被告。現場同時扣得手機2支、隨身碟3個、選舉名冊、筆記本等證物,並當場查扣現金3萬9000元的買票疑似賄款。

檢方調查發現,涉案的徐姓與蔡姓村長參選人為了順利當選,涉嫌在今年8月至9月期間,以每票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金額,向村內有投票權的選民發放現金求票。

檢察官複訊後,認定徐、蔡兩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的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的高度疑慮,因此依法向新竹地方法院提出羈押禁見聲請。

新竹地檢署特別呼籲,參選人應透過政見爭取認同,切勿試圖以金錢或不正當利益換取選票;選民也應珍惜投票權利,勇敢拒絕買票。檢方強調,後續將持續結合檢、警、調等單位全力查賄,堅持「勿枉勿縱」的原則,以維護公平、公正的廉潔選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