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總發展出「免截骨原位冷凍」生物性重建技術。(台北榮總提供)
一名22歲女性王小姐因右大腿疼痛兩個多月就醫,確診罹患惡性骨肉瘤,治療無法單靠手術,而必須結合完整的化學治療。一般會先接受兩個多月的術前化療,接著進行腫瘤切除與骨骼重建手術,術後還需要繼續接受約6至8個月的化療,才能完成整個療程。
臺北榮總骨科部關節重建科骨骼肌肉腫瘤治療暨研究中心主任吳博貴表示,手術主要包含「腫瘤切除」與「骨骼重建」兩個部分,並於同一次手術中完成。首先,將惡性骨腫瘤連同周圍一定範圍的正常組織完整切除,也就是所謂的「廣泛性切除」,目的是盡可能避免殘留腫瘤細胞,降低局部復發的風險。由於腫瘤切除後,骨骼通常會留下大範圍缺損,因此必須立即進行骨骼重建,讓病患未來仍能站立、行走,並恢復肢體功能。
目前全球針對這類大型骨骼缺損的重建,主要有「腫瘤型人工關節」及「生物性重建」兩大方向。
「腫瘤型人工關節」是以金屬製人工關節及植入物取代缺損的骨骼,例如切除20公分的骨頭後,直接以人工關節與植入物進行重建。而「生物性重建」則是將含有腫瘤的骨骼切除後,利用特殊方法徹底破壞其中的腫瘤細胞,使其成為乾淨、可以重新利用的骨頭,再移植回病患體內。常見的處理方式包括液態氮低溫冷凍,以及體外高劑量放射線照射。
「液態氮低溫冷凍治療」是骨肉瘤切除後進行「生物性重建」的方式之一。傳統的冷凍自體骨重建,必須先將含有腫瘤的骨頭完全截斷、取出體外,再放入攝氏零下196度的液態氮中處理,殺死腫瘤細胞後,重新接回原處。
然而,由於骨頭經過截斷再重新接合,平均約需10個月才能癒合,且仍有將近兩成病患可能發生骨頭不癒合。這類病患有時必須再次接受補骨、重新固定或調整鋼板等手術;在截骨處尚未癒合前,也無法完全負重,容易造成肌肉萎縮,使整體功能恢復速度較慢。
為減少傳統截骨重建所面臨的問題,臺北榮總發展出「免截骨原位冷凍」生物性重建技術。王小姐此次接受的正是這項治療。其最大特色是不必將整段骨頭完全截斷,而是在骨頭仍與身體相連的情況下,直接於手術中完成液態氮冷凍處理。
王小姐原本就非常喜歡跳舞,且熱愛運動。因此,醫療團隊在治療時除了徹底控制惡性腫瘤,也希望盡可能保留她的肢體與關節功能,讓她在完成漫長的化療與手術治療後,能逐步回到原本的生活,甚至重新從事喜愛的運動。
完成主要療程後,王小姐仍持續接受定期追蹤。醫療團隊透過門診評估及相關影像檢查,持續掌握原腫瘤部位、骨骼重建及肢體功能恢復情形,同時留意是否出現局部復發或遠端轉移,確保治療成果能夠長期維持。王小姐能一路走過治療並恢復至目前的狀況,除了仰賴跨專業醫療團隊在各階段的密切合作,更離不開本身的勇氣與毅力,以及家人在漫長治療過程中的支持與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