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某日凌晨,彰化一名王姓男子至住家附近一處住宅的晾衣場,從曬衣架上偷走一件女性內褲,接著在一旁角落自慰,還將精液射在內褲上,完事後,王再將內褲重新掛回曬衣架上,被害人事後發現內褲上有異狀,調閱住家監視器看見王男噁爛行徑,立刻報警,警方很快就傳喚王男到案說明。

警方是依據監視器畫面、內褲污損照片及被害女子指認,王男也坦承犯行,並表示他當時「凍未條」才會犯案,彰化地檢署偵結認為,王男明知將精液留在貼身衣物上,依一般社會觀念認知,已使衣物無法繼續正常使用,因此依毀棄損壞罪嫌對王男聲請簡易判決。

彰化地院指出,毀損罪除了直接破壞物品本體之外,若以其他方式使物品全部或部分失去原有功能,同樣可能構成「致令不堪用」。法官認為,王男雖未剪破或撕毀內褲,但射精後已造成衣物污損,使貼身衣物原有的衛生及個人使用功能遭到破壞,所有人客觀上已難再繼續穿著,因此仍符合毀損罪的構成要件。

法院認為,王男僅為滿足自身慾望,任意拿取他人貼身衣物並做出自慰行為,不僅侵害被害人的財產權,也足以造成強烈嫌惡感,甚至可能引發附近住戶恐慌;但法官考量王男犯後坦承犯行,且過去沒有犯罪前科,最終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王男拘役20日,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