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瑞芳區昨日發生刺頸案,一名國三生持剪刀刺傷同校高三生頸部,被害人一度命危目前傷未脫離險境,割頸案楊承勳父母今發布聲明,稱「蝴蝶效應已開始」呼籲政府加速修法。
警方調查,國三稱徐姓少年(14歲)與同校高三生黃男(17歲)並不認識,昨日2人搭乘同一輛公車,疑因音量等問題發生口角,雙方下車後各自離開,後來雙方又在瑞芳區民生街上飲料店碰到,又因排隊問題發生口角,徐男情緒失控泡到隔壁麵店拿剪刀突然狠刺黃男。

黃男遭刺中頸部大量失血不支倒地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附近民眾與同學見狀嚇的立刻報案求助,一旁女店員也奮勇上前幫忙止血,消防局迅速到場將黃男送醫搶救恢復心跳,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救治,徐男行兇後報警自首遭警方帶回訊問,訊後依殺人未遂罪移送少年法庭,基隆地院今裁定收容。
對此土城某國中割頸案被害人楊承勳父母今(25)日下午,以「蝴蝶效應已經開始」為題發表聲明,沉痛表示「政府還要漏接多少個孩子?犧牲多少個家庭?」並祈禱希望黃同學平安醒來,也鼓勵黃同學的爸爸媽媽撐住,並提出3點訴求呼籲政府盡速修法,最後語重心長說「中秋節,團圓的日子。我們家,已經少了一個人。不要再讓別人家,也少一個人」。
蝴蝶效應已經開始,政府還要漏接多少個孩子?犧牲多少個家庭?
中秋節前一天,新北瑞芳,又有一個孩子被刺中脖子。
一個17歲的高三學生,被學弟拿剪刀刺頸,送醫前已經沒有呼吸心跳,現在還在跟死神拔河。
我們先為黃同學祈禱,希望他平安醒來。也請黃同學的爸爸媽媽撐住。這條路有多難走,我們知道。我之前在一審、二審,都跟法官說過:承勳這件事,會產生蝴蝶效應。沒有一個法官認同。
現在,蝴蝶效應開始了。又要讓受害者家屬來承受!
少事法,自從5月22日司法院送到行政院,就躺平在行政院。難道我們卑微期盼的社會安全,是這麼遙不可及嗎?難道要更多受害者出現,才能喚醒政府的重視嗎?
這次的孩子才14歲,馬上自首,學校也說他情緒方面需要協助,幸運的是人救回來,頂多就是殺人未遂。
所有減刑條件,全部疊加。我覺得不會超過5年,說不定又是保護處分,訓誡一下,草草了事。殺了人都只判12年,沒殺死的呢?我們的法律,是這麼保護加害者。受害者,只能乖乖認命。
那台灣青少年的安全,在哪裡?承勳走了快三年,法條還是沒改。
受傷的小孩,只能當肉墊,墊那些無法無天的人的學習和成長。
我一直強調:小錯可以原諒,大錯不可原諒。屢犯不改,也不能一直用少事法保護。希望政府真正將少事法全盤修正,不是為了保護非行少年,卻傷害大眾的生命安全!
我們也再一次請政府,重視我們提出的三點訴求:
一、在承勳事發三週年、今年12月25日前,把清水高中國中部904教室設為「楊承勳紀念教室」,讓校園安全成為大家共同的承諾。
二、把承勳的故事編成校安教材,教孩子遇到危險先保護自己、向大人求助。維護校安的責任,不該落在學生身上。
三、還給老師依法管教的權利和制度支持,廢除現行校事會議,改成公正專業的機制,讓老師敢管,學校要扛。
今天是中秋節,團圓的日子。我們家,已經少了一個人。不要再讓別人家,也少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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