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新興分局中山路派出所25日23時許接獲通報,新興區八德二路一棟大樓7樓與8樓發生火災。員警到場了解,陳男(35歲)在大樓下馬路施放煙火,煙火射入7樓以及8樓兩戶陽台,把別人家的衣物及遮光罩燒毀。
火勢於23時35分許撲滅,無人受傷。警方隨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將陳男依法逮捕,全案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新興分局呼籲,施放爆竹煙火應選擇合法開放場所,切勿於建築物周邊施放,以免釀成火災觸犯法網。

更多太報報導
議長謝典霖涉行賄怎麼爆開的?檢察官全說了 不只一盒高價蛋黃酥還有...
李鍾碩分手IU後近照曝光!夏威夷度假「小腹、下顎線消失」 韓網驚:差點認不出
減重手術害2死 高雄名醫又被控「詐424病患」撈1802萬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