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傍晚召開記者會,證交所副總經理杜惠娟宣布修正公布注意暨處置規定,第1次及第2次以上遭發布處置之有價證券,處置期間從原本10個營業日縮減為5個營業日,暫緩撮合期間也調整為約每2分鐘撮合一次,新制將從8月10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