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里長界張學友」及「選情章魚哥」稱號的台中市北區邱厝里里長高敏裕,原本今年打算挑戰4連霸,沒想到7月初遭台中地檢署搜索,除了已被民進黨台中黨部取消里長提名資格,檢方也查出,高敏裕涉嫌找人頭詐領鄰長費,還向攤商恐嚇「叫警察每天開單」進而索取現金或禮品,另外還向公所無償借用活動中心,但立刻轉租收錢。台中地檢署近日偵結,依照貪汙、恐嚇取財等罪起訴,日前遭聲押禁見獲准。今天移審台中地院審理,院方認定羈押理由仍在,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根據起訴書指出,高敏裕民國103年12月25日起,擔任邱厝里連三屆里長,但高敏裕明知周姓、溫姓、薛姓民眾以及自己住在台南的親妹妹,沒有意願擔任鄰長,竟向對方謊稱可由「陳大哥」、「李大哥」代理,4人僅需掛名,一共詐領鄰長費共計22萬2000元。

甚至在小攤商面前,高敏裕會變臉索錢,他113年至114年間向蘇姓攤商恐嚇威脅贊助捐贈食物,並稱「只要給他錢就不會被檢舉,每個攤商要求1000元」,蘇姓攤商拒絕給錢,於是高敏裕頻繁報案,導致蘇姓攤商遭連續警方連續開了10幾張交通違規罰單。

高敏裕112年至114年也恐嚇另外一個店家陳姓老闆與李姓員工,威脅贊助中秋節禮品,強調「你們老闆一直沒有贊助我禮品,我就要讓你們沒辦法生存下去」、「你們如果不給我禮物獎品的話,我就叫警察天天找你們麻煩」,陳姓老闆拒絕配合,高敏裕則函請建設局發文要求拆除該店鐵製設施,更頻繁帶同警方至現場開單,導致陳姓老闆遭連續開立20至30張交通違規罰單。

甚至高敏裕把腦筋動在租借場地上,114年4月起,高敏裕以舉辦公益活動,免費租下北區里民活動中心,規避3萬4320元租金、2000元保證金,但實際上他卻以每季4500元價格,將活動中心場地轉供張姓教師使用,向張姓教師佯稱所收款項將全數捐作慈善用途,實則將所收取1萬5000元據為己有。

檢方查出,高敏裕多年來不法獲利23萬7000元,台中地檢署也指派檢察官黃裕峯、賴謝銓指揮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台中市調查處、台中市刑大、保四總隊等單位成立專案小組,近日依貪污、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犯恐嚇取財未遂、詐欺取財、詐欺得利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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