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一名女童遭父親以羞辱方式進行不當管教,身上掛著寫有「小偷」、「畜生」等字樣的紙板,在2名男性家人監督下赤腳被逼往人多地點遊走示眾。整個過程被以手機錄影記錄,引起路過民眾及超商店員關切。相關畫面事後遭貼上社群平台Threads,引發輿論關注。

新北市三重一名女童遭父親以羞辱方式進行不當管教,身上掛著寫有「小偷」、「畜生」等字樣的紙板,在2名男性家人監督下赤腳被逼往人多地點遊走示眾。(圖/翻攝自Threads)
新北市三重一名女童遭父親以羞辱方式進行不當管教,身上掛著寫有「小偷」、「畜生」等字樣的紙板,在2名男性家人監督下赤腳被逼往人多地點遊走示眾。(圖/翻攝自Threads)

警方介入調查後發現,44歲的父親黃男涉嫌違反保護令,已依法逮捕並送辦。訊問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並建請聲押。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規定,違反保護令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郭彩榕表示,該案本就屬於服務中的案件,近期又發生新事件,地方政府將採取必要且適當的處理方式。郭彩榕強調,衛福部對兒虐案件採取零容忍態度,並呼籲民眾若目睹類似情況應立即通報,相關資源便能及早介入協助。

郭彩榕進一步說明,兒童管教並非僅限於打罵行為,以羞辱方式對待孩子同樣構成不當管教。這類做法會對兒童的人格尊嚴及自尊心造成重大傷害。她指出,管教的用意在於導正孩子行為,但手段的拿捏必須審慎考量,不應因此傷害孩子的自尊心。

衛福部表示,對兒虐案件採取零容忍態度,並呼籲民眾若目睹類似情況應立即通報,相關資源便能及早介入協助。 (圖/資料照)
衛福部表示,對兒虐案件採取零容忍態度,並呼籲民眾若目睹類似情況應立即通報,相關資源便能及早介入協助。 (圖/資料照)

郭彩榕表示,從新聞揭露的訊息來看,羞辱與改正孩子行為之間並無必然關聯,反而在過程中會讓孩子自尊心受損,對人格尊嚴構成嚴重侮辱,容易在孩子心中留下陰影,是極為不妥當的管教方式。

針對外界質疑為何申請保護令後仍未安置女童,郭彩榕澄清,是否安置與是否申請保護令為兩個獨立問題。保護令包含禁止施暴、禁止騷擾及要求遠離等不同類型及條款,能否繼續同住須視法院核發保護令的具體內容而定。至於安置決定,仍需由社工依據個案安全狀況進行專業評估,判斷是否達到安置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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