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2022年於台北市長選舉期間,在政論節目及社群平台公開指稱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是台北市長蔣萬安父親、總統府前秘書長蔣孝嚴1999年「晶華滾床案」的女主角,遭張淑娟提告加重誹謗與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一審台北地院將周、蔡兩人各判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29)日二審宣判,撤銷原判決,改判周玉蔻有期徒刑9個月,蔡玉真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本案為2022年9月台北市長選舉期間,周玉蔻先是在節目中質疑參選人蔣萬安的血統,隨後更在主持的民視節目與個人臉書中,公開揭露張淑娟的姓名、照片與婚姻背景,指稱張女就是當年與蔣孝嚴(原姓章)過從甚密的晶華飯店緋聞女主角;蔡玉真隨後也在政論節目跟進指稱,已從晶華飯店前主管口中確認該女主角就是張淑娟。

張淑娟不甘清白受損,第一時間出面嚴正反駁並提告,在法院審理期間,周玉蔻主張當時是根據聚餐同席的蔡玉真及前晶華飯店經理戴女的說法進行比對,自認已合理查證,相較之下,蔡玉真則選擇當庭認罪,坦言自己查證不足、這件事讓她「後悔一輩子」,並當庭向張淑娟表達歉意,請求法院給予從輕量刑或緩刑宣告。

本案一審台北地院依違反《個資法》及加重誹謗罪,判處周玉蔻、蔡玉真各1年6個月有期徒刑。周、蔡兩人認為判決過重提起上訴,檢方亦認為一審量刑過輕同樣聲明上訴。高院於今年8月4日續行審理時,周玉蔻與蔡玉真均於法庭上落淚,直呼此案對她們自身的傷害也很大;對此,受害者張淑娟則憤怒反擊,一生清清白白卻慘遭無端汙衊,每次出庭都讓她極度痛苦,痛批她們的行為「根本就是用言語殺人」。

高院合議庭審酌後認為,蔡玉真涉案情節與責任程度均較周玉蔻為輕,一審判處兩人相同刑度顯有不當,因此撤銷原判決,將蔡玉真改判6個月並准予易科罰金18萬元;周玉蔻則改判9個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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