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區昨天(28日)發生一起離譜虐童案,1名女孩只因偷哥哥的玩具公仔來玩,哥哥向父親44歲黃男告狀後,竟被父親和哥哥逼迫掛著寫有「小偷」、「畜生」的紙板遊街示眾,黃男遭逮捕後被依違反保護令及《兒少法》移送新北地檢署並遭聲押禁見。稍早經法官審理,認為黃男違反保護令,且有反覆實行罪行之虞,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該起離譜事件,起因只是因女童疑似偷拿哥哥的玩具,哥哥向父親告狀後,提出要妹妹掛上寫有「小偷」、「畜生」的紙板遊街示眾,未料父親黃男竟同意照做。黃男與哥哥一起書寫紙板後,逼著女童脖子掛上紙板遊街,且哥哥還拿著手機拍攝全程。有路過民眾見狀立即通報警方,發現黃男已違反保護令「不得對子女有身體、精神侵害」的內容,立即將其逮捕。

據悉,去年6月底,家防中心曾接獲黃男不當管教通報,當時由市府依職權聲請保護令,法院亦核發認知輔導教育12週,黃男已於今年完成課程。昨(28)日接獲通報後,社工緊急出勤安置女孩。女童姑姑及乾姑姑也表示,黃男平常就有動手毆打這對兄妹的不當管教行為,大多是打巴掌或以拖鞋毆打,其中以女童挨打的頻率最高,甚至被打到流血,而且哥哥也常會打妹妹。
今日上午,黃男被依違反保護令罪嫌及《兒少法》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經檢察官複訊後聲押禁見。稍早法官完成訊問,認為黃男違反聲請書所載強制、傷害、違反保護令等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與證人勾串之虞,且有反覆實行上開罪名之虞,為查明本案真相並保護被害人之安全,認為被告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
拒絕兒虐、防止老人受虐,請勇敢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