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夾娃娃機貼出「夾一刮一」送刮刮樂,陳姓男子以為投幣一次就能抽一次,揪友狂抽獎抱走6000多元的七龍珠公仔,還因沒掃描二維條碼被控結夥竊盜。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認定店家規則不清且眾人都有投幣,駁回上訴,維持無罪。

檢方指控,陳姓男子在前年10月間,深夜開車載著李姓男子、莊姓男子、簡姓男子及陳姓男子,前往雲林一家夾娃娃機店,除開車的陳男在車上接應,其餘四人戴口罩進入店內,未依規定夾中次數便持續猛刮機台上的刮刮樂,隨後未依規定掃描條碼回傳群組,抱走價值6319元的七龍珠公仔、史迪奇存錢筒與廚房紙巾等獎品,因而依結夥三人以上竊盜罪嫌將五人起訴並上訴。

五人到庭皆堅決否認行竊,簡男與另名陳男辯稱,進店後有乖乖投幣遊玩,機台張貼規則極為凌亂,才會誤解玩法,沒掃條碼純屬民事履約問題;莊男則稱確實有夾中物品才去刮,其他地方玩也不必掃條碼;李男表示僅幫忙搬東西,不知情;開車的陳男也強調自己全程留在車上看影片,並無不法意圖。

法官審理指出,店家自承機台標示容易讓客人誤認,過去甚至有國中小學生把「夾二刮一」誤解成投幣夾兩次就能刮獎,顯見公告語意確實容易混淆。此外,眾人現場確實有投幣消費,車輛大方停在店外十公尺且未遮掩車牌,行徑與一般行竊大相逕庭;縱使未依約掃碼確認,也僅屬民事糾紛,檢方未能舉證有行竊犯意,因此駁回上訴,全案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