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縣政府農業處長許家豪及前科長蔡明翰涉嫌圖利議長吳秀華家族「東映渡假村」開發案,經台東地檢署聲押,台東地方法院7月30日裁定各以20萬及1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隔日火速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今天傍晚裁定,撤銷台東地方法院先前給予農業處長許家豪、前科長蔡明翰交保的裁定,全案發回台東地院重開羈押庭。
這起爭議源於無黨籍台東縣議員林參天在議會舉發,指控縣政府涉嫌動用公務資源,將建和山區原本僅約3公尺寬的農路大幅拓寬至9至15公尺。相關工程被質疑並非出於照顧農民需求,而是專為議長家族投資的渡假村量身打造聯外道路,過程中甚至疑有違法占用國有土地及破壞水土保持等情事。
檢方先前調查認定,許家豪與蔡明翰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圖利罪、水土保持法致生水土流失未遂罪及刑法侵占國有土地罪,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向台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然而,台東地院召開羈押庭後駁回聲押,雖認定兩人具逃亡之虞,但考量比例原則與人權保障,且認為被告對客觀事實不爭執、相關處所已搜索扣案,難僅憑其他潛在證人未到案即認定有串證必要,最終裁定許家豪以20萬元、蔡明翰以10萬元交保。
主任檢察官柯博齡表示,光靠現有扣押物不可能證明犯罪全貌,在相關證人與涉案人員尚未傳喚完畢下,極具高度串證疑慮,31日隨即針對法院駁回理由提出具體法律論述並全面抗告,今天獲花蓮高分院裁定採納檢方抗告理由、撤銷原交保處分,全案將回歸台東地方法院重新審理是否將兩人裁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