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人瑋/台東報導〕台東市昨深夜發生一起救護車與機車相撞意外,載著病患的救護車疑似闖紅燈,與另一輛綠燈直行的機車相撞,車上病患雖無大礙但明顯嚇得不輕,加上支援而來的救護車,路口一次出現3輛,救護隊員幫忙抬傷患又幫忙清口路口協助抬車,只是警方表示,雖執行公務,但救護隊員還是免不了法律責任。

昨晚11時左右,載著病患正要前往醫院的救護車,在行經開封街與更生路口時,雖然開著警報器,但在更生路上行駛的機車騎士一頭撞上,救護車擋風玻璃碎裂、車頭凹損,機車車頭全毀,騎士左腿受傷疑似骨折後送,救護車內所有人皆無傷,所幸整起車禍未有重大傷勢。

由於肇事救護車無法立即開離現場,勤務中心立即再派2輛救護車到場支援,將原本要送往醫院、因疾病送的老年男性轉車送醫,男將機車騎士也送往急救,路口一次停滿3輛救護車變得十分忙碌,救護隊員幫忙抬傷患還協助抬走肇事機車十分辛苦。

只是肇事騎士被送醫,肇事救護車駕駛還要面對筆錄製作,駕駛表示,救護車當時絕對是開響警報,但才經過路就撞上,根本反應不及。由救護車車頭凹陷可看出當時撞擊力道猛烈。

警方表示,目前證據看來,是救護車闖紅燈,「救護車若有開警報則有優先權,但不代表致人受傷就沒有法律責任」,目前相關證據尚未齊全,接下來將對肇事原因進一步釐清並判斷責任歸屬,「開救護車執行公務致人受傷,的確很有可能被檢察官認定有過失傷害的責任,執行公務也不能免於法律責任」,但還是要看證據認定救護車是否到路口已放慢速度、盡了該注意的責任。

警方呼籲,駕駛途中一定要仔細看、聽,行經路口都要放慢,「無論是開什麼車都一樣」,而聽到救護車、消防車和警車警報本來就該放慢、留心並讓路。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釐清。

救護隊員還幫忙把肇事機車抬走。(記者劉人瑋攝)
救護隊員還幫忙把肇事機車抬走。(記者劉人瑋攝)
救護車車頭凹陷,擋風玻璃裂開。(記者劉人瑋攝)
救護車車頭凹陷,擋風玻璃裂開。(記者劉人瑋攝)
路口一次停滿3輛救護車。(記者劉人瑋攝)
路口一次停滿3輛救護車。(記者劉人瑋攝)
救護車車頭凹陷,擋風玻璃裂開。(記者劉人瑋攝)
救護車車頭凹陷,擋風玻璃裂開。(記者劉人瑋攝)
肇事騎士倒地。(記者劉人瑋攝)
肇事騎士倒地。(記者劉人瑋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