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綠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甘崇緯等人今(8/19)表示,依照現行《政治獻金法》規範,候選人不申報政治獻金幾乎沒有成本,再透明化如果只管捐款人、不管收錢的人,等於把誠實申報的人管得更細。對此主張罰則需掛勾金額,不實申報改案未申報金額處罰一到三倍,若情節重大,即應喪失當選資格。
內政部今日召開「政治獻金再透明化」座談會,研議縮短公開時程與擬參選人選前自主公開的可行性。時代力量秘書長林邑軒、台灣基進新聞部代表蕭育和、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甘崇緯、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秘書長何語蓉等人出席。
甘崇緯表示,《政治獻金法》第 30 條規定,不申報、不實申報處 6 萬到 120 萬罰鍰,隱匿 5 萬和隱匿 500 萬上限一樣;不申報不在沒入範圍,錢不會被沒收;沒有刑責,不影響當選與任職。相較之下,收受不得捐贈對象的獻金按金額二倍處罰,這套制度對誠實申報但踩線的人,比對乾脆不申報的人還嚴。
甘崇緯指出,身為今年的候選人,自己願意接受更嚴的標準檢驗,台灣前進提出三項訴求:不申報、不實申報改按未申報金額一到三倍處罰,未申報收入納入沒入,達一定門檻增設刑責;選罷法第 120 條當選無效事由增列違反政治獻金法情節重大,任內確定者喪失資格;恢復競選經費上限的罰則,收多少不用講、花多少不用怕,是同一個洞的兩面。
何語蓉說,監察院公布 2022 年地方選舉政治獻金裁罰 129 件,以超限、境外資金為主,全是候選人有申報才查得到,沒申報的收入不會出現在統計裡;地下化是不申報沒有成本造成的,不是公開造成的。小歐盟要求查核改為專戶交易明細全數逐筆對帳、捐贈者與受贈者交叉比對,並公布查核覆蓋率;內政部研議的關係人揭露、加密貨幣、網路抖內都在管捐款人,2027 年修法草案必須把罰則與查核一併納入。
蕭育和表示,台灣前進的候選人願意今年選前逐筆主動公開政治獻金收入,統一格式定期更新並標示未經監察院查核;資料早就在監察院系統裡,差的只是公開的按鈕。台灣基進請監察院在申報系統增設同意即時公開選項,讓願意的候選人一鍵公開,也請教藍綠白三大黨,貴黨提名的候選人願不願意選前就主動公開?
林邑軒表示,現行選後 3 個月申報、監察院 6 個月內公開,今年 11 月 28 日投票,選民要到 2027 年 8 月底才查得到候選人收了誰的錢,內政部比較的八國中台灣是唯一以 9 個月計算者,時代力量支持縮短時程,中長期應比照美英,選前大額捐款數日內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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