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軍總醫院昨(19)日驚爆遭檢調搜索,傳與器官移植有關。衛福部今(20)日下午出面說明,強調目前了解,爭議主要是針對一名高樓墜落死亡病患的「死亡原因」有些誤會,並指出,該起案件並沒有違反捐贈者意願,也沒有違反器官分配原則及移植流程。
衛福部醫事司簡任技正呂念慈表示,經了解,該案可能是對死亡原因的認定有所誤會,主要是針對死因進行釐清;不過,在器官捐贈過程中,並沒有違反捐贈者意願,也沒有違反器官分配原則及移植流程。
至於此次爭議核心,呂念慈指出,《醫療法》第76條明定,醫院、診所對於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者,應報請檢察機關依法相驗;《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7條也規定,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之屍體,非經依法相驗,確認無繼續勘驗必要者,不得摘取器官。
呂念慈說,針對這名高樓墜落死亡的患者,依法應報請司法相驗,但醫院在相關程序上並未完整完成,因此才衍生後續爭議。
至於是否會遭行政處分,呂念慈表示,目前將配合檢方後續調查,依「刑事先行」原則,待刑事責任認定後,再決定是否進一步進行行政處分。若涉及違規,依法可處新台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
不過,呂念慈強調,外界也應釐清,非病死者並非代表不能進行器官捐贈。器官捐贈涉及公共財分配,除了必須尊重捐贈者意願,也必須確保分配公平,並在符合法律規範及完整程序的前提下進行。
針對醫師開立死亡診斷書的流程,呂念慈表示,衛福部近年持續進行教育宣導,主要是部分新進醫師可能對相關規定及流程不夠熟悉。衛福部甚至在113年針對此議題開設教育課程,未來也將要求器官勸募及器官移植醫院進一步加強宣導。
呂念慈指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每年會有一至二次、針對勸募器官及移植器官的醫院進行檢討,登錄資料的死因別若真有錯誤,一定會進行檢討與改善 。目前該案並沒有影響三總的器官勸募及器官移植,可照樣進行,但醫師應會更加警惕,相信會更加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