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政風處昨(22日)攜手社團法人台中市春天女性成長協會及壹元書院,在東勢許良宇圖書館舉辦「新住民法律生活通」,由法制局長李善植親自上陣,透過實際案例與現場問答,解析婚姻、財產、防詐等生活法律問題。

活動由東勢國小弦樂班揭開序幕,新住民文化表演團體接續帶來歌舞演出。法制局長李善植、社會局長廖靜芝、政風處主任秘書黃信穎、臺中地檢署主任觀護人潘連坤及東勢許良宇圖書館主任王智民等人到場參與。

臺中市春天女性成長協會理事長阮芳鴛表示,這次講座許多題目,都是從平時與新住民姊妹交流中一點一滴蒐集而來,從LINE投資群組、網路購物,到婚姻、子女及夫妻財產,都是大家生活中真正會碰到、也會彼此討論的問題。壹元書院賴慕芬院長表示,希望把這些來自生活的疑問帶到現場,透過新住民與法律專業的直接對話,讓一場法律講座不只是聽法條,而是真的能回答生活裡的問題。

「先生如果幫別人作保,欠下來的錢,我也要一起還嗎?」活動中,不少新住民女性對配偶債務與夫妻財產相當關心。李善植說明,夫妻結婚後,原則上仍各自管理自己的財產,也各自負擔自己的債務。以連帶保證為例,若夫妻一方替他人借款擔任連帶保證人,只要另一方沒有在保證契約上簽名或蓋章,原則上就不負連帶清償責任,債權人也不能僅因夫妻關係,就要求另一方代為清償。

而「離婚後孩子是不是由經濟條件比較好的一方照顧?夫妻財產是不是一人一半?」面對新住民朋友現場提問,李善植也直接解惑,說明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須以子女最佳利益等因素綜合判斷;夫妻財產也須視財產制度、財產性質及個別情況認定,並非所有財產直接對半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