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人瑋/台東報導〕台東一名近50歲的公務員,去年在健身房看上一名30多歲體格健碩的男子,趁對方在淋浴間洗澡時,從相鄰隔間下方伸出手機偷拍。被害人低頭發現手機後,立即通知健身房人員協助,當場攔下偷拍者並報警。法院審理後,判處男子有期徒刑5個月、緩刑4年。

判決書指出,男子去年8月22日下午前往台東市一家健身房運動,期間持手機從淋浴間隔板下方門縫伸入相鄰隔間,拍攝一名正在洗澡的男子。被害人低頭時發現隔間下方出現手機,發現有人正在偷拍,立即打開淋浴間查看,並找來健身房工作人員協助處理,隨後報警。

業者表示,被害人發現遭偷拍後,一身濕地衝出淋浴間請工作人員協助,多人隨即前往淋浴間,要求仍躲在隔間內的男子出來、解鎖手機並接受查驗。業者接獲員工來電詢問如何處置,「當然馬上報警啊!健身房教練又不是吃素的,一堆憤怒的壯漢把一個中年男包圍,一但開打後果不堪!」

警方後持搜索票前往男子住處搜索,查扣一支VIVO手機及筆電。男子坦承偷拍,並表示悔意;法院審酌他犯後坦承錯誤,且因具有公務員身分,已遭服務單位記兩大過處分,認為經此偵審程序及行政懲處,應已受到警惕,因此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宣告緩刑4年。男子遭查獲後,健身房也取消其會員資格,他此後未再前往。

檢警得知判決結果後,對男子獲判緩刑直呼「怎麼只判這樣?」。法院說明,偷拍影像在案發後已遭刪除,警方還原手機資料後,也未發現相關影片或照片;卷內證據亦無法確認遭拍攝的影像,是否足以具體辨識被害人,因此依「罪疑唯輕」原則,作出有利於被告的認定。

緩刑期間,男子須接受4年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後3年內完成60小時義務勞務及4場法治教育。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