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貞、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國仁醫院前檢驗科主任林川傑利用醫院設備及耗材私下接案牟利,經檢方起訴,屏東地方法院依背信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一年;共犯謝姓醫檢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得易科罰金;國仁醫院表示,林男對醫院造成重大傷害,耗材及健保申報損失高達數千萬元,將持續進行損害求償。
檢方調查,林男於二〇一一年至二〇一七年擔任國仁醫院檢驗科主任期間,私自承接高雄市三家醫療院所的檢驗業務,並將其病患檢體攜至國仁醫院,授意院內其他醫檢師使用國仁的檢驗儀器及試劑檢驗,再依檢驗數量將報酬交由擔任組長的謝女發給其他醫檢師,導致醫方蒙受高額試劑、耗材損失。
國仁醫院於案發後清查內部財務,發現檢驗科帳目不清,十多年短少數千萬元,認為任職超過二十年的林男與部分員工公器私用牟取不法利益,遂向司法單位檢舉;檢調清查林男與部分醫療院所簽下的檢驗契約金額逾二千萬元,大部分未入國仁醫院的帳,更發現林男住在高檔透天住宅區,開保時捷名車,以檢驗科主管的收入,似乎難以負擔,進而揪出林男與部份醫院員工不法犯行。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林男犯後坦承部分犯行,並與國仁醫院就部分賠償金額達成調解,同意賠償九百萬元,已賠付首期款項六百萬元,尚在分期賠付其餘款項中,依背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另謝姓醫檢師坦承犯行,考量其所為是配合主管林男指示,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得易科罰金;另有兩名涉案醫檢師審理中。
國仁醫院執行長鍾佳蓉昨天指出,林川傑利用國仁採購的試劑、設備及人力承攬院外檢驗業務,使醫院無法就該等檢驗取得相對應的健保申報收入高達數千萬元,七年累積的損失及資金缺口造成連鎖效應,使該院須持續承受資金調度及營運壓力,目前調解金額僅就試劑、耗材部分,其餘損失後續將持續向涉案被告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