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囚逾2100天的香港民主派人士黄之锋,9月2日就“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名认罪,最高可能面臨终身监禁。黄之锋原定明年1月出狱,却在去年服刑期间遭国安警再度拘捕并起诉。倡议人士批评,新指控反映香港政府持续整肃民主运动代表人物。
(德国之声中文网)遭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週三(9月2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认罪,法官将择期宣布判刑。
继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之后,黄之锋是香港第二位被以“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名起诉者。
现年29岁的黄之锋目前已被监禁超过2100天。2024年11月,黄之锋因民主派初选“47人案”的“顛復国家政权”罪名遭判处4年8个月刑期,原定明年1月出狱;但国安警去年6月于狱中再度拘捕他,并以“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嫌将他起诉。
检方指控,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间,黄之锋在香港与罗冠聪等人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对香港特区或中国实施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检方表示,罗冠聪及黄之锋自2016年起“串谋”展开国际游说,争取香港“民主自决”。两人曾与时任美国众议院少数党领袖佩洛西(Nancy Pelosi)、参议员卢比奥(Marco Rubio)等人会面,亦曾出席欧洲议会人权小组委员会,并推动《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HKHRDA)于2019年11月生效。
检方指控,香港《国安法》生效后,两人推动“国际线”的共同目的未改,流亡英国的罗冠聪持续在海外发起连署、会见外国政要;在港的黄之锋则藉由接受外媒访谈及转发相关贴文推进国际游说。
黄之锋在控罪内容宣读完毕后起立,向法官大声表示“确认”(confirm)。答辩时,他亦以英语回答,“认罪”(guilty)。
法官在听取答辩与求情后表示,将尽快决定黄之锋的刑期,但未公布具体判刑日期。
根据香港《国安法》,“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名若成立,可判3年以上、10年以下刑期;但若“罪行重大”,则可判10年以上至终身监禁。
黄之锋是2020年香港“47人案”中被定罪的民主派人士之一。他早在中学时期,就以学生领袖身分参与民主运动,曾担任“学民思潮”召集人;2014年雨伞运动示威期间,黄之锋亦积极参与;2016年,他与罗冠聪及民主派人士周庭共同创立政党“香港众志”,主张香港自决。2020年北京宣布实施《香港国安法》后,该政党随即宣布解散。
时常探望黄之锋的“学民思潮”前成员Louis Lee在週三聆讯前表示,黄之锋在狱中仍保持活力,“有些人觉得……黄之锋似乎已经从公众视野中消失,但事实上,他从未放弃自己。他一直努力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流亡海外的香港民主派人士许颖婷週二(9月1日)在《华盛顿邮报》投书指,此次针对黄之锋的指控,并非单纯针对民运人士的案件,而是政府多年来欲肃清民主派年轻世代最具代表性声音的举措之一,企图“让全世界逐渐习惯其消逝”。
为倡议释放黄之锋,美国非政府组织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与R.T. Weatherman基金会週二(9月1日)宣布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替黄之锋的案件从事倡议工作,呼吁港府释放黄之锋。
R.T. Weatherman基金会共同创办人邓肯(Andrew P. Duncan)指出,黄之锋仅仅因为要求中国遵守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同意香港维持自治状态的承诺,便可能面臨终身监禁。自由之家执行长弗莱(Jamie Fly)表示:“他启发了数千人勇敢发声,反对中国共产党日益收紧对香港自治权及香港公民自由的限制。我们呼吁立即、无条件释放黄之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