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政嘉/新北報導〕國民黨籍前中和市長邱垂益2007年與兒子、新北市議員邱烽堯涉中和安樂市場開發弊案,台灣高等法院將兩人維持一審判決,依圖利等罪判邱垂益、邱烽堯各10年和3年6月徒刑,可上訴;記者致電邱垂益,他僅說「正在開會」,未對此案多做回應,邱烽堯則發表三點看法,他強調自己沒有圖利犯意,不接受判決認定,將依法上訴爭取清白,也會繼續為中和服務,依法爭取參選權。

邱垂益2007年夥同邱烽堯,及前中和市民代表會正副主席呂禮旺及馬兆玲,入股美聯開發公司,違法將安樂市場市有地辦理標售,過程中除低估土地價格,還以「現況不點交」方式排除其他建商參與,圖利自己及建商8222萬餘元,一審新北地院依圖利罪判處邱垂益10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邱烽堯3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美聯公司實際負責人黃越勝則判刑3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改判黃越勝2年11月,其他被告被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可上訴。

記者今致電邱垂益,邱垂益回應「我正在開會,有事情,對不起」,未對此案多做回應,記者再傳訊息詢問他對此事的回應,出稿前仍未接到回覆。

邱烽堯則對此判決表示三點看法,他說:第一,他尊重法院,但不接受判決認定;第二,他沒有圖利犯意,會依法上訴爭取清白;第三,他會繼續為中和服務,也會依法爭取參選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