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1名男子原本打算靠「藏起遺囑」的方式,讓弟弟錯過遺產分配期限,藉此獨吞父親留下的約3億日圓(約新台幣6000多萬元)遺產,沒想到機關算盡,最後卻可能因藏匿遺囑而失去繼承資格,連原本可分得的遺產都拿不到。

日媒THE GOLD ONLINE報導,律師山村暢彥近日分享這起案例,住在關東地區的50歲男子亮(以下皆為化名)與80歲父親仁同住。父親過世後,留下包括自宅土地、房屋及存款等在內、總值約3億日圓的遺產。葬禮結束後,亮在整理父親房間時,在書桌抽屜內發現一份亡父親筆寫下的遺囑。內容明確寫著「全部財產由長子亮繼承」,看似讓亮取得全部遺產已成定局。

不過,亮還有一名45歲的弟弟仁,長年住在外地。依照正常程序,亮發現遺囑後應通知弟弟,並依法進行後續繼承手續。但亮想到,弟弟可能依法主張「遺留分」,也就是法律保障部分繼承人的最低遺產份額。在這起案例中,弟弟可主張遺產四分之一,換算下來約7500萬日圓(約新台幣1500萬元)。

亮不甘心讓出這筆巨額財產,竟打起歪主意。他認為,只要暫時將遺囑藏起來,等弟弟得知遺囑時已經超過法律規定的期限,對方就可能無法再主張遺留分。於是,亮將遺囑藏在書房抽屜,刻意不告知弟弟。

然而,兩年多後,弟弟回到老家協助整理父親遺物,意外發現這份遺囑。面對弟弟質問「你是不是一直把遺囑藏起來」,亮仍辯稱自己本來就有權取得全部財產。

然而,日本法律規定,若繼承人為了取得不當利益而故意隱匿遺囑,可能構成「相續欠格」,也就是喪失繼承資格;一旦被認定,當事人將失去作為繼承人的權利。換句話說,亮原本企圖保住7500萬日圓,甚至獨吞3億日圓遺產,最後卻可能因自己的藏匿行為,導致自己完全失去繼承權。

律師山村暢彥也提醒,亮原本「藏起遺囑、等1年過去就讓弟弟無法請求遺留分」的計畫,其實存在重大法律漏洞。遺留分侵害額請求權的1年期間,並非單純從父親死亡之日起計算,而是從繼承人知道繼承開始,以及知道存在侵害自身遺留分的遺囑等事實時起算。

因此,如果亮主張弟弟早已知道遺囑存在,就必須提出證據證明;但如果他自己曾刻意藏匿遺囑,相關說法反而可能與自身行為矛盾。律師指出,若法院認定亮是為了取得不當利益而故意藏匿遺囑,除了原本的遺產爭議外,還可能直接面臨喪失繼承資格的嚴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