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台北市長蔣萬安的長子蔣得立獲選台北市的美國交換生,爆出未利益迴避與特權爭議,北市府指控國教署查蔣得立考上建中,是否僑生?藍營也質疑廉政署、監察院調查是否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是「國家機器動起來」。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廉潔是從政的最基本要求,她要套一句蔣萬安常說的話:「不要為難公務員」。
李慧芝指出,教育部國教署先前嚴正駁斥台北市政府不實指控。國教署已說過,他們從未啟動過任何調查、查詢或行政程序。但台北市府至今沒有提出證據,也沒有更正說法,把基層公務人員污名化。而廉潔是從政的最基本要求,她要套一句蔣萬安常說的話,「不要為難公務員」。個案是否涉及特權與利益迴避相關的規定,尊重主管機關的認定跟調查。
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林炤宏說明,廉政署是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的主管機關,也是法務部執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主辦機關。所以利衝法,在社會討論引發不同解釋,或對法令誤解,當然要發新聞稿澄清。
林炤宏表示,廉政署再次重申,有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的範圍與範疇,是基於公職人員服務與受其監督的相關機關,並不是以個案有無實際參與個案的審查、審核來論斷。
林炤宏指出,如果公職人員涉及個人或關係人有關個案補助審查,此時公職人員會涉及到「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6條,有關迴避的規範。法規的規範非常清楚的,所以廉政署才要對外說明。至於個案部分的審查判斷,必須依照利衝法第20條相關主管機關來做論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