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鄭姓男子2022年時不滿太太帶徵信社人員到餐廳,告知行為侵害配偶權需付出賠償金,開車阻擋太太等人離去,還嗆「我很想要把妳撞死」,太太報警遭送辦,鄭男在台中地院審理時坦承犯行,法官依強制罪,判處拘役40日,可上訴。

中檢起訴指稱,鄭姓男子的太太因懷疑他有外遇,委託徵信社蒐證,2022年12月28日晚上8點多,太太和徵信社人員前往鄭男經營的餐廳,告知行為侵害配偶權需付出賠償金,引發鄭男不滿,當晚9點多徵信社人員和鄭男太太要駕車離去,行經北屯區松和街與松文街交岔路口附近時,鄭男駕車橫切在前方擋住去路。

鄭男並對太太恫嚇稱:「我叫妳麥走就麥走,妳要告我什麼都沒關係,我很想要把妳撞死,妳知道嗎?妳實在有夠過分的」,太太立刻報警查獲上情。

鄭男在偵訊時,矢口否認犯行,辯稱當時車子停到太太車子的旁邊前方,而不是正前方,因叫他們等候警察來,但他們不聽持續移動車子,只好跟著移動。並說當時是說:「我如果沒有小孩要養的話,我就開車撞死妳」,只是想要表達心中委屈,並沒有說:「我真的很想開車撞死妳」,檢方依恐嚇和強制罪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鄭男坦承犯行,合議庭認為,鄭男行為同時觸犯恐嚇與強制罪,為想像競合犯,應從重的強制罪處斷,審酌鄭男不思以理性方式解決與太太的婚姻問題,僅因不滿太太帶徵信社人員出現,就恣意駕車橫切並急煞,阻擋對方通行,所為實屬不該,但念及犯後終能坦承犯行,但未能與告訴人和解,並考量兩人已判決離婚久無往來,判處拘役40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