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最新資料顯示,2026年1月至8月,國內梅毒通報6900例,較去年同期增加3%;其中15至24歲通報1340例,較去年同期增加4%。這個年齡層涵蓋高中生、大專生與初入職場青年,提醒我們:青少年與青年性健康教育,不能只停在課綱裡曾經出現、課堂上曾經教過。
健康教育課常因考試、活動、代課或行政需求被壓縮。性健康教育涉及身心發展、性傳染病、避孕、性別與人際界線、同意、拒絕、數位性風險及求助轉介。教師不僅要傳遞正確知識,也要能處理學生提問、辨識高風險或受傷害訊號,並以不污名、不恐嚇的方式進行風險溝通。外聘一場講座、行政宣導或由其他領域教師臨時補位,固然可以協力,卻不能取代具備健康教育專業、能持續且脈絡化陪伴學生學習的正式課程。
此外學生需要的不是恐嚇式衛教,而是可實際運用的健康識能。他們應知道:身體沒有症狀不代表沒有感染;保險套能降低包括梅毒在內的性傳染病風險,但必須正確且持續使用;出現疑慮時應及早篩檢,而不是因羞恥或害怕被責備而延誤;確診後也必須接受治療、追蹤,才能避免再感染與持續傳播。
今年《學校衛生法》剛三讀修法完成,修法中將推動月經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內容逐一列入法條,其實這是極為荒謬的修法。若法律成為課綱細目的彙編,勢必愈修愈長、愈列愈多,反而模糊法律與課綱各自的功能。
課綱的任務,是界定學生應學習什麼;法律與制度的任務,則是確保學校有能力把課綱真正教好。若《學校衛生法》要回應當前問題,應強化的是健康教育實施的條件與政府責任:專業師資是否足額配置、課程時數是否受到保障、教師是否獲得持續增能、學校是否具備健康中心與輔導轉介支持,以及教育與衛生主管機關是否定期檢視實施成效。
如果我們只統計辦過幾場講座、印了幾份教材,卻不檢視誰在教、是否完整授課、學生是否理解、是否知道求助管道,以及是否能在壓力情境下做出保護自己的決定,就無從判斷健康教育是否真正落實。
因此,呼籲教育主管機關應全面盤點各校健康教育專業師資配置,依課程需求補足合格教師,並保障健康教育授課時數不被任意挪用。同時,應建立可檢核的實施指標,從師資資格與課程時數,到學生健康識能、求助可近性與轉介服務,讓健康教育成為可被驗證的學生健康權益。讓有需要的學生獲得正確資訊、專業協助與醫療服務。(作者為台北市公共衛生師公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