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疫情近期持續升溫,疾病管制署18日宣布,原本針對特定高傳播族群放寬的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將延長至今年10月31日。符合資格且出現類流感症狀者,可由醫師依臨床狀況評估是否開立公費藥物,且符合條件時不需要先做流感快篩。

疾管署表示,近期監測資料顯示,國內流感疫情已進入流行期,病例數仍持續增加,因此決定延長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的擴大使用期限。

只要出現類流感症狀,且屬於流感高傳播族群,原本的擴大用藥條件將延長適用至10月31日,讓符合資格的民眾能及早接受治療。

醫療院所防疫相關人員,包括醫事人員及醫療院所非醫事工作人員

安養、長期照顧及相關機構的受照顧者與工作人員

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

軍營等人口密集、容易發生群聚感染的機構人員

目前全台約有4000家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合約醫療機構,民眾若出現類流感症狀,可以就近前往醫療院所,由醫師評估是否符合公費用藥資格。

疾管署指出,現行配置的公費抗病毒藥物包括「克流感」及「易剋冒」。若醫師依照患者症狀及臨床狀況判斷符合公費用藥條件,不需要先接受流感快篩,就可以開立公費藥劑,以掌握治療時機。

不過,流感抗病毒藥目前並未列入健保給付範圍,因此是否使用公費藥物,以及治療的時機與必要性,仍由醫師依患者實際病況及專業判斷決定。

疾管署提醒,流感不只是一般感冒,若出現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或低血壓等危險徵兆,應立即就醫,由醫師進一步評估。

平時也要做好呼吸道防護,勤洗手、落實咳嗽禮節,有呼吸道症狀時應戴上口罩;打噴嚏時可使用面紙、手帕遮住口鼻,或以衣袖遮掩,與他人交談時也盡量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

若出現類流感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充分休息,等身體康復後再恢復上學或日常活動,降低病毒在人與人之間傳播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