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6月理監事會維持現行房市信用管制措施,未再加碼管制,但在既有規範下,銀行仍會依房屋鑑價、借款人收入、負債及還款能力等條件個別審核。安新建經經理張桃生表示,對一般購屋族而言,目前較需要注意的並非政策進一步緊縮,而是「預期可貸金額」與銀行最終核貸結果可能出現落差,包括鑑價低於成交價、核貸成數未達預期,或個別銀行審核條件不同,都可能使買方臨時增加自備款。
張桃生指出,銀行初步評估不等於正式核貸,最終額度仍會依房屋鑑價與個人收入、負債、信用條件及各銀行授信條件決定;若最後可貸金額不足,也不代表買方一定可以直接解除買賣契約,仍須視買賣契約約定內容進行判斷。因此,購屋族最好在斡旋、要約或正式簽約時,就先載明以成交總價計算的最低貸款成數或貸款金額、應於何時完成貸款申請、貸款不足時由買方可自行補足的金額範圍,以及最終核貸未達條件時的處理方式,避免後續爭議。
若確定貸款不足,張桃生建議應儘快取得銀行正式核貸結果,並通知賣方、房仲及地政士,並視情況洽詢其他銀行,或協商延後交屋、調整付款期程及合意解除契約,相關內容應以書面確認。
至於買方已支付的價款,張桃生表示,成屋履約保證可透過專戶控管交易價金,依買賣進度辦理相關款項支付及產權移轉,降低交易尚未完成前,價金提前流向其中一方的風險。不過履約保證並非「房貸保證」,不會保證銀行一定核貸,也不會自動決定貸款不足後是否能解除契約。
張桃生提醒,各銀行房貸核貸結果本就有所差異,在現行信用管制下,購屋族更應留意各家銀行核貸金額可能出現的落差,並在簽約前確認自身資金能力、將貸款不足的處理方式載明於契約,再搭配履約保證控管價金,降低貸款卡關進一步演變成違約或價金爭議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