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許姓拆櫃臨時工4年前在家福公司(現更名為康達盛通)工作時,隨手一根未熄滅的菸蒂,導致棧板暫存區起火,大火吞噬12,000平方公尺的廠區,業者損失達39億元。桃園地院近日判決許男及其監督單位中法興物流公司須連帶賠償8億7078萬餘元,金額之大讓許男在法庭上直呼「金額太高我付不起。」

判決書指出,2022年3月14日上午6時許,許男趁未開工前到物流廠C棟倉儲棧板暫存區抽菸,抽完菸後未熄滅,隨手將菸蒂棄置於現場後離開,7時16分起火燃燒,致使C棟倉儲內部物品、設備、鋼骨與鐵皮受火熱不等程度燒損,最後導致現場約12,000平方公尺廠區燒毀,廠方事後與消防局評估損失約39億元。

富邦產險代位向許男以及承攬物流作業的中法興公司提出民事求償。富邦產險認為,中法興公司作為許男的僱用人,卻未為任何巡視及管制措施,放任其工作人員違反規定於指定吸菸區外吸菸,及任意亂丟菸蒂,應與許男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請求賠償8.7億餘元。

家福公司(現更名為康達盛通)當時損失達39億。(圖/翻攝畫面)
家福公司(現更名為康達盛通)當時損失達39億。(圖/翻攝畫面)

許姓臨時工主張,金額太高付不起。那個火災不是因為我而引起的,我在那邊抽煙有責任,但火災不是我引起的,應該沒有責任。

承攬物流作業公司則主張,許姓臨時工為另一家公司僱傭前往進行拆櫃作業,並非其雇用人員,許男違反規定導致火災,應屬個人犯罪行為,公司不應負連帶負損害賠償責。另家福公司未依法於雨遮裝設撒水設備及加強外牆防火時效,與火災之發生及擴大延燒均有相當因果關係。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指出,抽菸釀成大火的許姓臨時工雖然是人力派遣公司派來的,但當時是由負責物流業務的公司員工指派他到楊梅物流中心拆櫃。從實際情況來看,許男就是在替物流作業公司工作,而且必須接受該公司的指揮與監督。

法官進一步認定,物流作業公司既然是現場的實際管理者,就有責任嚴格督導現場所有人遵守「嚴禁煙火」的規定。然而公司卻放任許男在倉儲區內抽菸、亂丟菸蒂,顯然沒有盡到應有的管理把關責任,對於這起重大火災的發生同樣難辭其咎、存在過失。

因此,法官在綜合考量所有事證與責任後,判決許姓臨時工必須與中法興公司共同負起連帶賠償責任,合計要賠超過8億7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