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鶯歌區1名黃姓女子,今年7月27日下午4時許,持生魚片刀在永吉街47巷追砍鄰居,鶯歌分駐所許姓警員到場勸阻,卻遭黃女砍傷右手臂,導致許員神經、肌肉斷裂,醫師診斷右手臂無法恢復,還會造成永久性影響,新北地檢署認為,黃女殘害執勤公務的許員,遂依重傷害罪、妨害公務及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將她起訴。

檢警調查,黃女因不滿劉姓女鄰居言行,遂持生魚片刀追趕對方,導致劉女心生畏懼,許員獲報後趕抵現場,黃女揚言持刀自殘,許員立刻上前勸阻,接著拿出辣椒水噴灑,反被黃女砍傷右前臂,造成5公分撕裂傷,合併神經及肌肉斷裂,當場血流如注。

事後醫師診斷後發現,許員出現爪形手、肌肉萎縮、力量減弱等症狀,無名指及小指異常,精細動作受到影響,可能永遠無法恢復;檢方認為,黃女行為造成許員殘疾,遂依妨害公務、重傷害及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將她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