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從事土木工蔡姓男子上網自學製作爆裂物,到雜貨店購買沖天炮,網購鋼珠及引信,自製2個爆裂物,原定拿去空地爆破,替自己慶祝生日,因臨時有約,把爆裂物放在路邊,被路人撿走交給警消,此案曝光;偵審期間,蔡男認罪,法院考量他無前科,素行良好因貪玩製造、未用以從事其他犯罪,審理後,依非法製造爆裂物罪,處3年10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沒收扣案所有物品,可上訴。

判決指出,蔡男今年2月在上網自學製作爆裂物,到雜貨店購買沖天炮,網購鋼珠及引信,以沖天炮中火藥粉末及引線、工業膠布、撲克牌、鋁罐、鋼珠等物,非法製造構造完整的2個爆裂物。

蔡男原定今年3月10日拿爆裂物去空地爆破,替自己慶祝生日,臨時與他人有約,擔心危險,才將爆裂物放在路邊,被路人撿到後通報警消,此案因此曝光。

蔡男遭檢警搜索,並在住處搜出相關工具及殘骸;偵審期間,他主張,坦承製造並同意搜索,應符合自首要件請求減刑與緩刑;不過法官認為,事後供認製造僅屬「自白」而非自首,不符減刑要件,且所犯罪刑,刑度已逾2年,依法不得緩刑。

審理期間,蔡男坦承犯行,主動自白製造爆裂物犯行、無前科,素行良好,自陳高中肄業、從事土木工、每月收入4萬元、未婚、無子女、偶爾會幫父母買些菜、家境勉持。

法官考量,蔡男雖製造具殺傷力爆裂物,但容器採紙管、撲克牌製作,原料來自市售沖天炮,手法粗糙且殺傷力非鉅,因貪玩製造、未用以從事其他犯罪,若科處法定最輕本刑7年仍嫌過重,客觀情堪憫恕,

法院審理後,將蔡男依非法製造爆裂物罪,處3年10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沒收扣案所有物品,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