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購物方便又快速,滑幾下手機就能下單,從藥品到保健食品都有人在網路販售,不過,藥品並不是一般商品,不能看到廣告、覺得有效就直接購買。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目前台灣僅開放符合資格的業者在網路販售「乙類成藥」,其他藥品不得透過網路、郵購或電視購物等非實體通路販售。合法販售乙類成藥的業者,也必須符合相關規定。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藥劑科總藥師陳俊延提醒,民眾在網路看到藥品廣告,千萬不要只看價格或療效宣稱,更要確認販售業者、產品資格及標示,尤其是常見的一頁式廣告,更要提高警覺。

網路上一頁式廣告常利用「快速見效」、「天然無副作用」、「名人推薦」等話術吸引消費者,甚至宣稱吃了可以降血糖、降血壓、減重、改善疾病。

但食藥署提醒,一般食品不能宣稱醫療效能;而俗稱「保健食品」的產品,如果沒有取得健康食品許可證,本質上仍屬一般食品,只能作為營養補充,不能宣稱具有健康食品的保健功效。

至於取得「健康食品」許可的產品,雖然可以宣稱經核准的保健功效,也不能宣稱可以治療、預防或改善疾病,更不能取代藥物治療;因此,看到「吃了血糖就正常」、「不用吃藥」、「一個月瘦幾公斤」等說法,就應該先停下來查證,而不是被優惠價格或見證案例吸引。

很多人容易把「藥品」、「健康食品」與「保健食品」混在一起,其實三者的定位完全不同,藥品是用於疾病的預防、診斷或治療,必須經過藥品許可及相關管理。

健康食品則是法律上的特定名詞,必須經查驗登記取得許可證,才能標示及宣稱核准的保健功效,但仍不具有治療疾病的醫療效能;至於坊間常說的保健食品,在法律上通常就是一般食品,可以補充營養,但不能因此宣稱具有治病效果。

所以,「天然」、「食品」或「保健」等字眼,都不能直接等同於「安全」或「有效」。

食藥署曾提醒,有些境外網站會假借合法藥商、藥局甚至名人推薦的名義販售藥品,但實際上可能是未經我國核准的產品。這些藥品的成分、品質、安全性及療效都無法獲得保障,甚至可能含有未標示成分。

更重要的是,民眾也不能把自己家裡吃剩的藥拿到網路上轉賣,食藥署明確指出,個人自用藥品不得在網路上販售。因此,看到網路上有人販售處方藥、減肥藥、壯陽藥或宣稱具有特殊療效的藥品,即使對方表示「國外進口」、「醫師推薦」、「很多人都有效」,都不要因此降低警覺。

即使是合法的保健食品,也不代表可以「想吃多少就吃多少」,部分保健食品成分可能與正在使用的藥物產生交互作用;如果本身有慢性疾病、正在服用處方藥,或準備接受手術,更應先詢問醫師、藥師,再決定是否需要補充。

陳俊延提醒,不要自行因為吃了保健食品,就停掉原本醫師開立的藥物;如果產品廣告直接宣稱「可以取代藥物」、「吃了就能停藥」,更應提高警覺。

1.先看業者:確認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資訊是否完整。

2.先看產品.:藥品確認是否為合法產品;健康食品則查看是否有健康食品許可證及小綠人標章。

3.先看宣稱:看到「速效」、「根治」、「停藥」、「無副作用」等說法,不要輕信。

4.先查成分:尤其正在服藥、有慢性疾病或過敏史者,更要確認是否可能產生交互作用。

5.先問專業人員:不確定能不能吃、是否需要吃,就醫或詢問藥師,比自行上網找偏方更安全。

食藥署近期仍持續查緝違規食品、藥品及化粧品廣告;2026年上半年臺北市衛生局就查獲235件違規廣告,其中食品、藥品及醫療器材均有違規案件。網路購物雖然方便,但健康不能只看「便宜、快速、有效」三個字,尤其面對一頁式廣告,越是宣稱神奇、越是強調立即見效,越應該先查證。買對產品固然重要,別讓錯誤資訊傷了健康,也傷了荷包。